为进一步深化“派出所主防”工作,提升基层派出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汪清县公安局积极探索矛盾化解新路径,依托“警地融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综治中心(以下简称“三所一中心”)业务融合,构建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作配合、高效便民”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


三所一中心,创新工作机制。 在工作开展中,汪清县公安局通过总结以往矛盾纠纷化解经验,创新工作模式,整合派出所民警、司法所调解员、律师、综治中心政法委员等力量,实行集中办公、联合调解。对于一般矛盾纠纷,由首接责任人当场受理、当场调解;对复杂纠纷启动“三所一中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提供“一站式”纠纷调解服务,提高调解成功率,避免了多头跑、重复跑。

警调对接,有序化解矛盾。在处理矛盾纠纷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派出所负责调解。对受理的非公安机关职责权限内处理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上报辖区综治中心,同时联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村(居)法律顾问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对联合化解的矛盾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后可提供司法确认,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的法律效力。

律师入所,强化法律保障。经沟通协调县司法局“村(居)法律顾问资源”,安排律师与派出所对接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形成常态化联系工作,为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解决纠纷;对复杂纠纷进行法律分析,为调解提供法律依据;参与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协助制定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问题。

目前,县公安局12个派出所已同步开展“三所一中心”联动化解工作,设置“三所联动”调解室12个,分别对接固定的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对日常工作未化解矛盾纠纷全部开展联动会商工作,促进矛盾化解、问题就地解决。“三所一中心”联动机制开展以来,已成功化解多起纠纷积案。下一步,汪清县公安局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联动化解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汪清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汪清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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