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退休手续都齐全了,我撤回起诉。”3月30日,四平市某企业职工王师傅来到铁西区法院申请撤回对人社部门的行政诉讼。这起历时近半年的特殊工种退休认定纠纷,最终通过法院创新实施的《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机制,实现了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与当事人撤诉息诉的双赢局面。
王师傅1986年入职四平市某化工企业,其人事档案显示1986年12月至1997年10月期间担任硫酸车间操作工,后期又在该厂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在历经企业三次改制后,当其以曾从事特殊工种为由申请提前退休时,人社局核查发现:档案记载其特殊工种年限为1986年11月至1988年12月、1992年共计3年2个月;而工资表显示年限为1987年至1988年、1990年至1995年共计7年4个月,均未达到有毒有害岗位满8年的提前退休标准。
2024年末,王师傅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其符合提前退休条件。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本案需重点查明原告主张的特殊工种工作时间,以及在部分材料缺失情形下能否通过其他证据补强认定。
鉴于该案涉及改制国企职工权益保障问题,铁西区法院采取双线推进策略:一方面组织专题研判会,全面梳理各方主张及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赴改制后的企业实地调查,调取历史档案资料补充取证。法院查明:原告人事档案中的职工登记表、履历表及工资表均记载其1986年至1997年在硫酸车间工作,五名出庭证人证实其1989年仍在硫酸车间岗位,结合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可确认原告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累计满8年。
基于此,铁西区法院创新运用《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机制,向行政机关明确指出被诉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及败诉风险,同步提出具体整改建议。人社局收到预警后主动纠错,重新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认定。随着退休手续顺利办结,王师傅自愿撤回起诉。“法院通过调取关键证据还原了事实,保障了我的合法权益。”王师傅在撤诉时表示。
本案通过预警机制实现了三重效果:既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对同类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形成示范效应。正如主审法官所言:“行政审判的价值不仅在于个案争议化解,更在于通过司法建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当行政机关能够主动纠错时,‘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治效能才能真正显现。”
来源: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