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靖江法院孤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部分泰州、靖江两级人大代表通过泰州法院“我审您督”——代表监督审判应用平台预约并现场旁听。

庭审前,孤山法庭向代表们发放了案情简介,以便代表提前了解案情。该案原告2002年因交通事故受伤,被诊断为重度颅脑伤术后遗症(即植物人),其亲属于2004年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调解,共获赔二十年护理费、生活补助费等各项费用139万余元。现原告以继续生存为由,主张保险公司给付五年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赔偿金额计算等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


人大代表全程专注旁听,并对此次庭审程序、法官庭审能力、庭审形象等进行了现场评议。代表们同时指出,原告成为植物人卧床至今已有20多年,这期间离不开家属的悉心细致照顾,希望法官可以兼顾法理和人情,对原告继续索要护理费等的主张综合考虑判决,以司法裁判弘扬扶助家人、不离不弃的美德善行。


“我审您督”代表监督审判应用平台是泰州中院在“清单式”联络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联合泰州人大开发的线上程序。自平台启用以来,靖江法院高度重视平台应用,定期公布庭审排期,将近期可供监督的“人、案、事”通过后台上线公布,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对于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靖江法院秉持认真梳理、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跟进落实,有效促进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下一步,靖江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平台作用,不断拓宽代表监督渠道,实现以督压责、以督促改、以督提效的目标,更好地推动司法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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