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外交比清政府强吗?答案是肯定的。清末时期,中国积贫积弱,与英国、法国、美国等18个国家签订了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就像一道道枷锁,让列强在中国轻易获取了协定关税权、领事裁判权,还有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等。哪怕有些国家没直接签不平等条约,只要抱住列强的大腿,也能在中国作威作福。那时在中国的外国人,几乎个个都能无视中国法律,嚣张至极。

辛亥革命的枪响,宣告中华民国成立,中国人终于决心改变这一屈辱的状况。国务会议做出决定,不再延续那些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更不会再签新的类似条约。之后,中国与古巴谈判,始终坚守平等原则,坚决不签不平等条约。1915年,中国与智利签订《中华智利通好条约》,双方平等互享最惠国待遇。1918年,中国与瑞士签订《中华瑞士通好条约》,这也是中国最后一次给予他国带有特权性质的条约。当时因为急于在瑞士设立使馆,谈判时有点被动,但中方还是在条约里加了规定:等中国司法制度改进生效后,瑞士得和其他缔约国家一样,放弃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



巴黎和会上,中国断然拒绝签署《凡尔赛和约》。不过幸运的是,德国在华特权还是被取消了,这多亏了中国和德国签的《中德协约》。协约明确规定,德国人来华得经过中国政府同意,德国在《凡尔赛和约》里给其他国家的在华特权,中国全部收回。谈判时,中国手里握着大量德国在华资产,占据上风。德国害怕资产被没收,不仅乖乖支付了战事损失、抚恤生活费等费用,赔偿金高达8400万元,还把中国在战争期间捕获的德国船只都给了中方,天津、汉口的德国租界也被顺利收回,部分庚子赔款也不用再给了。算下来,中国从对德交涉里总共获益大概2.5亿元。

1924年,中国和苏联签订《中俄协定》,废除了帝俄时代和中国签的所有不平等条约。以前,学界有些观点觉得,这完全是苏联大方,北洋政府不费吹灰之力就得了好处,可实际不是这样。1917年俄国革命后,黑龙江当局率先行动,收回了旧俄侵犯中国的特权,新疆也通过签《临时通商协定》,拿回了俄商贸易免税特权和部分治外法权。所以,1924年《中俄协定》的签订,更多是苏联对这些已经发生的事实的认可。不过,这个协定有些内容没能具体落实,双方谈了好多次都没达成一致。后来张作霖更是直接把苏联驻华大使加拉罕赶走了,两国关系因此陷入僵局。



1920年后,北京政府分别和波斯、希腊、芬兰、波兰谈判,都签订了平等条约。一战期间,中国就开始要求签平等条约,虽然在附件里还是做了点让步,但从1919 起,就慢慢拒绝给列强治外法权和协定关税权。1922年开始,也不再给列强片面最惠国待遇。1926年 11月,关税会议通过关税自主案,中国在关税问题上坚定地捍卫了自己的主权。



然而,外交成果终究得靠国家实力说话。尽管中国努力争取,但还是和日本签了《民四条约》。袁世凯当时就说,接受日本的要求是奇耻大辱,必须得卧薪尝胆,努力让国家强大,希望十年后能和日本平起平坐,这就是 “五九国耻” 的由来。由此可见,就算外交技巧再厉害,要是国家没有强大的实力撑腰,在外交谈判桌上难以真正维护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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