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第二十一军政治部主任许昌其

许昌其,乳名大旗。祖籍江苏泗洪县青阳镇。1928年冬出生于江苏洪泽老子山。祖父许爱香,读过私塾,青年时卖掉在青阳镇的家产到洪泽湖上做运输生意,逐渐致富,后遇土匪抢劫移家到老子山开渔行,因为人正直,办事公正,买卖公平,成为老子山的富裕之户。父亲许尔玉,母亲许张氏,生有两男一女,许昌其为长子。许昌其8岁时,家中财产被土匪抢劫一空,全家在亲友帮助下到高邮城边谋生。1936年盛夏,母亲因生许昌其的妹妹患破伤风去世,出生几天的妹妹被迫送到城里一个外国人开办的育婴堂。不久,父亲因思念母亲离家外出,和家中再无联系。从此,许昌其和弟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成为家中主要劳动力,9岁起和爷爷一起拉纤,用家中仅有的一艘破船运货维持全家6口人生活。1937年全民族抗战爆发后,许昌其全家又回到老子山和洪泽湖西岸的临淮头,在亲友帮助下谋生,历经了生活苦难,忍受着饥饿的折磨。


许昌其重返洪泽湖畔留影

1941年5月,新四军第三师九旅在第二师、第四师部队配合下平定洪泽湖匪患后,成立中共洪泽湖工委,组建了洪泽湖大队。这时,时年13岁的许昌其经工委书记张孑夫的批准,参加了洪泽湖大队公务班,任张孑夫的公务员。1942年冬淮北抗日根据地33天反“扫荡”斗争之前,调入洪泽湖工委公安便衣队,担任侦察工作。在随后的33天反“扫荡”斗争中表现勇敢,奉命连夜闯过险区,将情报送到王砂,通知洪泽湖工委党政军机关和部队伤病员等近千人连夜疏散隐蔽,顺利完成任务,受到领导多次表扬。1944年春,许昌其奉命调入长淮文工队。。


二十一军六十二师一八六团三营排以上干部合影。后排左十为许昌其

抗日战争胜利后,许昌其入淮北七分区文化教导队学习。1946年5月毕业后,任华中军区七分区五河总队三连排级文化助教。解放战争开始后,随部坚持就地斗争,作战中五河总队三连二排长王景春等12名同志壮烈牺牲,他带领抢救组冒着枪林弹雨抬出掩埋了王景春等战友遗体。不久,许昌其随部整编入华中野战军第九纵队,任第七十三团一营二连文化助教、第七十三团警卫连文化助教。参加了宿北战役。1947年1月底,第九纵队整编为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五师,许昌其编入第五师十五团。参加了白塔埠、莱芜、益林、淮海等战役战斗。1949年2月,许昌其任第三野战军二十一军六十二师一八六团三营机枪连副指导员。参加渡江、解放杭州、台州等战役战斗。1949年6月,为肃清地方匪患、协助建立地方政权,许昌其奉命担任温岭县高龙乡乡长,带领工作队在4个月时间内克服困难,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访贫问苦,打击土匪,镇压恶霸,顺利完成任务,建立了地方政权。革命战争期间,许昌其荣立三等功三次。


许昌其和夫人金孝新、女儿许红在朝鲜留影。

1950年,许昌其任二十一军六十二师一八六团三营七连指导员。带领连队参加了首次渡海作战的披山战斗,趁敌注意防御大、小大陈岛之机,采取突然方式,与兄弟连营一起渡海成功攻歼披山全歼守敌。1952年,许昌其任第一八六团三营副教导员、教导员。在黄礁山防御战斗中,与营长郭尤达、教导员闫振志一起指挥九连坚守阵地,打退了群敌六次进攻,粉碎了敌窜犯大陆的企图。1953年6月,许昌其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8年8月回国后,随部进驻山西临汾地区,不久奉命赴甘南执行平叛任务。1962年夏,许昌其入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结束后任第一八六团政治处主任、副政委兼政治处主任、团政委。期间,和团长周复胜一起领导组织团演唱组参加全师演出比赛荣获第一名,该组后与炮兵团组建师战士业余文艺宣传队,后编为九人话剧团组,创作演出的节目两次轰动京城,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好评。在学习毛主席著作中,第九连四排长王学文向他提出对待毛泽东思想能否上升到“一分为二”的哲学问题,他在稳妥说明后和王学文口头协议“保密”,不再谈论这个问题,从而保护了该同志。


1979年4月留影。前排左二起:王林、邵华、毛岸青、许昌其。

1969年冬,许昌其任第六十二师政治部主任。不久,任总政治部组织部青年处处长、党务处处长。1976年夏,任第六十二师政委。1978年12月,任第六十一师(红军师)政委。期间,许昌其亲自到基层调查排长党翻身为保护战友而英勇受伤的事迹,提出在全师开展向党翻身学习运动,后《解放军报》协助第六十一师将党翻身的事迹材料上报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央军委,中央军委授予党翻身“爱兵模范”荣誉称号,号召全军官兵学习他舍己救人的爱兵精神。1980年,许昌其任第二十一军政治部主任。


1983年,许昌其和夫人金孝新、女儿许红、儿子许勇合影。

许昌其荣获了独立自由奖章、三级解放勋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

1985年,许昌其离职休养。(据童来喜等主编《从新四军中走出来的未授将衔的军以上干部》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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