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部公开制度应知应会

「5类人员13条问答」



  • 导语:杏林职苑根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国卫医急发〔2024〕22号)等规定,及杏林职苑编制的《信息内部公开制度》,特编写《信息内部公开制度应知应会》,以一问一答形式介绍五类人员应知应会知识(13条问答),有助于制度理解与落实,可供各级公立医院内部培训参考。
目录

一、职能部门人员

二、信息科人员

三、业务科室负责人

四、纪检监察人员

五、全体工作人员



一、职能部门人员

Q1:各职能部门如何界定信息内部公开内容?

A1:凡被纳入本院《医院信息内部公开目录》中相应“责任部门”负责信息内容公开的“基本内容”清单的信息,均应按规定公开发布。

Q2:发布信息前需履行哪些审批流程?

A2:

1.填写《信息内部公开备案审批表》,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等。

2.一般性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院办审查格式及保密性→分管院领导审核→院办发布。

3.重大或敏感性信息:部门负责人审核→院办审查→分管院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定→院办发布。

4.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未通过审批的需说明理由。



Q3:如何确保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A3:

信息内容变更、废止或需修订时,原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

定期维护台账,记录公开内容、时间、形式及职工反馈。

本专栏《2025公立医院行风管理20项核心制度应知应会》系杏林职苑根据《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政策法规规定,以及杏林职苑编写的《2025公立医院行风管理20项核心制度汇编》,结合医院管理实践,精心编制,可供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内部培训参考。欢迎将本专栏加入书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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