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老年群体享受规范、便捷的陪诊服务?近期,长宁区民政局为推进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试点工作,制定了《长宁区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范围、工作机制等内容。

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是指陪同老年患者至医疗机构并协助其接受医疗诊治的活动。陪诊师则指经过一定时长培训,运用基本健康卫生和护理知识等相关技能,陪同并协助老年患者接受医疗诊治的人员。据悉,陪诊师应获得上海市养老服务和老龄产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养老服务陪诊师”证书,方可为老年患者提供陪诊服务。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持续扩大并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更好满足老年群体多元化、高品质陪诊服务需求,长宁区民政局聚焦老年人陪同就医需求,在全区各街镇开展试点,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助医陪诊服务。

据了解,今年2月至7月,长宁区将逐步开展陪诊宣传和陪诊服务,完成全区43个养老服务机构(包括收住老年人的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和具有一定数量陪诊师、具备常态化专业服务能力的专业性日托、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中116名陪诊师的培训考核工作和长宁区助医陪诊平台建设,并对接“随申办”App内的“长宁旗舰店”。

为夯实试点基础,区民政局将联合相关企业共建长宁区助医陪诊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科技赋能助医陪诊服务。该平台将实现陪诊人员管理、客户服务管理、入驻机构管理、费用结算管理等全流程一体化动态管理,并链接非急救转运等资源。同时,区民政局将会同区数据局,将长宁区陪诊服务平台嵌入“随申办”App内的“长宁旗舰店”,为老人提供便捷服务。


针对长宁区老年人多元化陪诊服务需求,区民政局牵头制定了“长宁区助医陪诊服务清单”,涵盖陪诊、代办问诊、代约检查、代办买药、取报告、挂号、安全助行等服务,并根据养老服务现有项目的实际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结合老年群体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合理的陪诊服务收费标准。此外,区民政局将为符合条件的长宁区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以及通过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为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提供一定资助。

为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试点方案规定开展老年人就医陪诊服务的机构或陪诊师需和陪诊平台签订入驻合同,明确各方职责。陪诊平台需为陪诊服务订单购买责任保险,规避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服务主体合法利益。区民政局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建立投诉举报处置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试点阶段,各街镇积极发动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员、内设医疗机构护士,以及老龄专业社工、养老顾问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与培训,发展专业陪诊队伍。根据市民政局制定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陪诊工作指南和服务规范、《陪诊服务规范》《陪诊师从业技能要求》,区民政局会同区卫健委、区人社局等部门组织相关行业组织,围绕陪诊服务要求、服务流程、养老服务基础知识、医疗基础知识、医疗机构就诊流程、陪诊服务沟通等内容,编撰完善陪诊师培训课程、教材、考试大纲、题库和评价方案,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培诊师培训,将陪诊师纳入本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范围。

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和各医疗机构协同合作,探索陪诊师与门诊服务台、院内志愿服务活动之间的对接沟通机制,提供就医流程等方面的指引,同时鼓励陪诊师加强医疗机构智能导诊、云陪诊等功能的学习使用,主动熟悉院内就医流程和科室分布,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流畅的陪诊服务。

通过试点,区民政局将建设长宁区助医陪诊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发展一批规范提供陪诊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陪诊师队伍,探索形成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流程、收费机制和监管举措,总结提炼相关规范标准,推动本区老年人陪诊服务规范化发展。

资料来源于区民政局

撰稿:谭奕茂

编辑:陈 莎

责编: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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