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管理的日常运行中,城管与商户本应是维护城市秩序与促进商业发展的伙伴,但现实里,部分城管没收商户财物却不出具任何手续的现象,严重违背法治精神,损害了城市治理的公信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从法律条文的严谨性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城管执法行为设定了清晰且严格的程序规范。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财物等处罚决定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并且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而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更是规定得细致入微,城管执法人员在没收财物(行政强制措施)时,需至少两人参与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正式通知当事人到场,详细说明采取措施的缘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与救济途径,同时制作现场笔录。这些程序要求,是保障公民财产权的坚实防线,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然而,城管没收财物却无手续的行为,将这些法律程序抛之脑后。商户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财物被没收,既不清楚被没收的原因,也不知道后续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种行为不仅让商户的合法财产面临风险,更让整个执法过程陷入一种“黑箱”状态,公众无法知晓执法的公正性与合法性,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与公信力。没有手续的没收,如同在法律秩序的锦缎上撕开一个大口子,让民众对法治的信仰受到冲击。
在现代法治社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这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城管无手续没收财物,本质上是对公民财产权的肆意侵犯,让商户陷入维权困境。当商户想要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寻求救济时,却因缺乏关键的执法手续而举步维艰,无法证明财物被没收的事实与依据。这种执法乱象,不仅破坏了城市管理的和谐生态,也让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发生倾斜。
城市治理的目标是实现秩序与活力的平衡,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的执行者,肩负着维护城市秩序与保障民生的重任。对于无手续没收财物这类违法执法行为,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方面,城管部门要加强内部法治教育与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让每一位执法者都深刻认识到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通公众投诉渠道,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运行。一旦发现违法执法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受损商户给予合理补偿与救济,修复被破坏的法治秩序。
只有让城管执法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在法治的框架内行使权力,才能真正赢得民众的信任与支持,实现城市治理的良性发展,让城市成为秩序井然、充满活力的美好家园 。(李海朝)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