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溪乡人民政府关于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等违法行为的告知书

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乡辖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规范高速公路安全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等违法行为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横穿高速公路,如需前往高速公路对面,请务必走人行天桥、桥下通道或绕行至收费站外连接道路,否则一但引发交通事故,行人将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严禁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如有故意损毁隔离栅、护栏等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严禁在高速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放养牲畜,如因饲养人、管理人违反规定,未对上述动物采取安全管理措施以致闯入高速公路,引发交通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饲养人、管理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有发现如上情形的,立即拨打高速报警电话:12122。

“行走高速一时快,人生无法再重来!”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仙游县菜溪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来源 | 仙游微事综合胜地菜溪

编辑 | 罗婷婷

审核 | 陈金辉、林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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