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及时实现,武汉市武汉经开法院创新涉企诉讼自动履行提示机制,以低成本高效率少负面影响的方式终局性解决涉企纠纷,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健康发展。

“我们向涉案企业发送《自动履行提示书》,不仅明确告知企业在纠纷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还贴心地为其提供了详细的履行指引,包括履行方式、期限以及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等信息。​”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具体操作中,该院推行“三级评估”工作机制,全面细致评估债务人履行诚意和履行能力,将其划分为三个层级,分别采取引导其当场履行或签署短期履行协议,签署长期履行调解协议并另设违约金条款,以及在调解协议中设立自动履行担保条款等措施,确保调解协议的自动履行效果。

“我们通过该机制成功促成一起2600万元标的合同纠纷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为消除申请人对不能按期履行的担心,我们通过短信、电话沟通或上门回访等方式定期跟踪履行情况。截至目前,该案分期付款均按期履行。”承办法官介绍道。

该院还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对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定期推送诚信履行名单至市场管理、税务等行政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企业重新获得相应的社会信用评价,避免了因诉讼导致的业务停滞与声誉受损。

新机制实施以来,涉企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数量显著下降,2024年该院民商事一审案件降幅达8.6%。同时,自动履行率也大幅提升,共促成自动履行814件,履行金额6779万元,1611件涉企案件以和解调解方式结案。(黄犇、吴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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