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为民司法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近日,思南法院携手人民调解员,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并促使案款在当日顺利兑现。整个调解过程高效、便捷,展现了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一致好评。
案件情况
原告张某称,2019年9月其与余某通过网络相识,互加微信后,聊天频繁,双方渐渐产生好感,后余某在2019年至2021年3月期间以多种理由向其借款4万余元,2021年3月,其要求被告余某还钱,余某便再未与其联系。张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余某诉至法院,要求余某偿还借款4万余元。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发现余某患有抑郁症,便联系其父亲,释明情况,由其父亲代理,其父承认借款事实,但不认可借款金额,声称余某因患有抑郁症无力偿还,提出分期还款方案。张某则坚持起诉金额并要求一次性付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案件转入庭审程序。庭审中,法官查明案件事实清晰,双方对借款金额存在异议(有借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但注意到余某情绪焦虑,且当庭提交了患病证明等材料。为实质化解矛盾,庭审结束后,法官一方面通过余某户籍地村委会联系到其父亲,说明案情后,其父亲表示愿协助还款。另一方面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向余某其父亲释明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张某考虑余某的实际困难,适当让步。最终,双方当庭签署调解协议,张某自愿撤诉并放弃部分借款金额。款项当场通过法庭转账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典型意义
1. “调解优先”贯穿诉讼全程:将调解过程贯穿立案前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与法官的协同作用,避免矛盾升级,节约了司法资源。
2. 柔性司法彰显温度:法官结合被告实际困难,借助亲属协助履行,体现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的统一。
3. 高效解纷减轻诉累:当场履行彻底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后续执行成本,契合“一件事一次了”的司法理念。
思南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位置
文图:田杰
终审:黄文松
复审:赵旭
初审: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