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绝味鸭脖涉事门店进行检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衔接存在的问题,提出了8个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协同监管措施和机制,共21条具体措施。
央视“3·15”晚会前后,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被密集地曝光出来,杨铭宇黄焖鸡、绝味鸭脖、华莱士等餐饮商家接连“塌房”,牵动着不少消费者的神经。回溯相关事件可以发现,食品原料运输、贮存、加工等环节老毛病多发,食品直播带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等领域新问题冒头。而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是《意见》最鲜明的特点,这是对公众关切的积极回应,也是守护好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的切实之举。
全链条监管是《意见》的关键。不难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病源”可谓数不胜数,饮食里、餐饮柜内惊现“动物残影”是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加工者“亲手”上阵、搞“小动作”也是食品安全问题……也就是说,一盘菜从“农田到餐桌”的任一环节出现差错,食品安全的底线都可能失守。因此,对食品安全实现全链条监管至关重要。
早在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提出“确保整个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不断、衔接无缝”;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发布,这是中央文件首次强调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顶层设计。然而,食品安全保障链条长、涉及广、要点多,在以往的监督实践过程中,存在部门衔接不畅、新兴领域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沉疴痼疾治理复杂、“新病旧病”极易并发,这也是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仍不时出现在公众视野。
对食品安全实现全链条监管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坚实的法治基础与实践探索。近期出台的《意见》将全链条监管“置顶”,可谓是对过去文件的系统性补充,目标定位更明确,细节要求也更完善。结合存在的衔接不畅等问题,《意见》对各环节、各部门进行权责细化,“协同监管”“综合监管”“联防联控”成为其中高频词。薄弱短板要补、盲区也要填,诸如外卖配送、网购食品、校园食品安全等公众所关心的问题也均被一一回应、“对症下药”,食品安全的保护网正越织越密。
好的部署需要好的落实,食品安全的全链条监管也是常态化监管,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关联主体“对号入座”、强化责任意识,更要持续提升监管能力。面对多元业态与经济发展,新现象、新问题必不会少,尤须打破传统监管模式和惯性思维,充分利用新渠道、新技术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保障食品安全更没有终点,也只有让“零容忍”的打击力更精准、更持久,消费者才能吃得更加放心、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