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客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其中也包括电子烟。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近期不少家长反映,一种调配出各种水果口味的电子烟,通过各种隐秘的渠道,轻易被未成年人购买。这种电子烟因为味道清香会让孩子们放松警惕,不少孩子渐渐染上了烟瘾。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在市场上、在未成年人身边划出了两条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两条红线都在不同程度上被逾越、被架空了。线上线下不少渠道都在或明或暗地销售果味电子烟,不少消费者,包括不少未成年人都能轻而易举地买到各种口味的果味电子烟。
电子烟也是烟,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早已明确了电子烟的法律身份和性质。不论电子烟的口味多么香甜清新,也无法掩盖其“烟”的本质,无法掩盖其危害性。在果味电子烟的香甜迷雾中,未成年人很容易放松警惕,很容易转化为传统卷烟的消费者,也就是真正的烟民。这对于控烟,对于呵护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都是不利的。
正是基于电子烟的有害性,监管部门参照传统烟草制品对电子烟进行强监管,并全面禁售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主要目的就是清除电子烟的香甜口味,掀掉电子烟的美丽面纱,降低电子烟的诱惑力,帮助消费者感受、了解电子烟的实质,看清电子烟的危害,引导消费者回归对电子烟的理性消费。
封堵果味电子烟需要功效更强的“综合监督过滤嘴”,需要把监督篱笆再扎牢扎密,需要把监督责任之扣再拧紧。目前,市场上的果味电子烟主要来自于出口转内销、出口虚报关、走私、囤货、黑作坊、产品变种等渠道,商家销售方式也增添了短视频评论区引流至微信等社交渠道联系交易、利用表情符号或暗语交易、在柜台设置暗箱、卖熟不卖生等伎俩,变得更加隐蔽。
针对这些特点,监管部门有必要升级监管手段,通过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内部或知情“吹哨人”举报,全面收集问题线索;仿照餐饮监管的“明厨亮灶”机制,探索完善烟草销售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监管系统,并开通社会监督入口,实现烟草销售的透明化、可视化,消除监管的盲区,拓宽监管的覆盖面,增强监管的可及性;开展消费体验式执法,瞄准短视频评论区、社交平台等果味电子烟的新交易渠道,积极监测、破解各类交易符号和暗语,查处不法交易行为,并实现查处一案,打击一串,震慑一片。同时,还要加强对果味电子烟黑作坊、黑工厂以及运输、进出口、报关等环节的整治,从源头遏制果味电子烟的生产流通。
电商平台及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等也应承担主体责任,对果味电子烟的交易暗语进行甄别、屏蔽、拦截,对违规账号采取限流、下架、封限等措施,并将线索报告监管部门。
还应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果味电子烟的危害性及销售禁令,引导社会各界形成抵制果味电子烟的共识。家长、学校等则应教育未成年人认清果味电子烟的“真面目”,远离电子烟,并对未成年人的日常言行给予更多关注,发现未成年人吸用电子烟,及时制止,向烟草、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