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春天业委会授权发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在小区治理的复杂棋局中,物业更迭往往成为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当业主们满怀期待地希望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以改善居住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时,却常常遭遇重重困难,合同争议、街道指导与自主权的博弈、物业公司的阻挠……种种因素交织在一起,使得更换物业之路异常艰难。



近日,一则关于《华盛春天小区2025年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及物业服务合同草案表决票统计公告》(以下简称通知)流传开来,这是发给“成都市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以下简称和谐物业)的通知,发布方为“荣昌华盛春天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通知》表明,2025年2月28 日至2025年3月4日,“荣昌华盛春天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本小区《业主管理秩序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过提前公示并审核后,审议并通过了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及相应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表决结果为:总参与票数:527票,占68.1%总参与面积:57543.02平方米,占68.9%,同意票:288 票,占总参与票54.6%。

同意票面积:32203.05 平方米,占参与面积:55.9%反对票数:1票,占总参与票 0.19%反对票面积:97.24 平方米,占总参与面积:0.16%弃权票数:9票,占总参与票1.5%弃权面积:831.89 平方米,占参与面积的2.5%。

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获得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草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287 张,占参与票数的 54.4%,同意面积:32130.25 平方米,占总参与面积的 55.8%。

反对票数:2 张,占参与票数的 0.37%,反对面积:177.04 平方米,占参与面积 0.55%,因此该决议获得通过。

这意味着持续9年之久的荣昌华盛春天物业之争“暂时”落下帷幕,为什么说是暂时呢,咱们接着往下看。





华盛春天业委会决意更换物业

根据荣昌华盛春天业委会的公开信息,2024年5月19日,华盛春天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了一次至关重要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经过充分的讨论与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决定推举“周安华”担任华盛春天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同时选举甘伟、邓荣芬为副主任,共同组成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领导班子。



在完成相关部门的备案手续后,新一届业委会成员迅速行动起来,他们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决心要为小区业主们打造一个更加宜居、和谐的生活环境。为此,他们着手起草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文件,并计划提交给全体业主进行表决。

回顾过去,华盛春天小区与和谐物业的合同早在2017年就已到期。在之后的几年里,尽管业委会多次尝试重新选聘物业,但都遭遇了现有物业的暴力阻挠,导致新物业一直无法入驻。

更为严重的是,近期和谐物业的服务质量持续恶化,不仅在没有通知业主的情况下擅自动用大修基金,公共收益费用的管理也极不透明。另外,小区管理决策频频失误,擅自改变小区规划,未经业主同意就擅自引入外部商业活动,这一系列行为严重损害了业主们的利益,也引发了业主们的强烈不满。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业委会委员和小区业主们经过深思熟虑,一致决定裁撤现有物业,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重新选聘一家更加专业、负责的物业公司。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业主们对改善小区环境的迫切愿望,也拉开了业主们自主选择物业的序幕。

2024年11月22日,荣昌华盛春天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华盛春天小区业主大会决定解聘和谐物业的公告》,向全体业主通报了解聘和谐物业的决定。



公告中明确指出,和谐物业的解聘生效日期定为2025年1月23日,并自即日起开始60日的解聘过渡期。这一安排为了确保小区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因物业更迭而给业主们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同时,公告还呼吁全体业主保持理性与冷静,不要预存物业费,以免因物业更迭而遭受经济损失。业委会表示,将全力以赴做好新物业的选聘工作,为小区业主们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





投票现场遭遇不明身份人士

抢夺投票箱

在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这四天里,华盛春天小区的业主们和业委会的成员们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风波。

业委会本秉承着民主公开的原则,精心筹备并召开了业主大会,旨在通过全小区投票的方式,公正地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然而,投票过程却远非预期中的平静与有序。



投票现场,原本应是业主们理性表达意愿、共同为小区未来出谋划策的场所,却意外地出现几个自称和谐物业方的人,他们不顾现场秩序,大声喧哗,连续几天公然阻挠投票工作的进行。业委会成员和志愿者们多次上前劝阻,试图维护现场的秩序,但对方却置若罔闻,甚至变本加厉。

眼见阻挠行为未能得逞,这些不明人士竟然开始动手争夺投票箱。一时间,现场陷入了混乱之中,有人趁机夺取了投票箱,拔腿就跑,业委会成员和在场的业主们惊愕之余,迅速反应过来,纷纷追赶。



在抢夺投票箱的过程中导致几名业委会成员和小区业主受伤,然而,当投票箱再次被找回时,里面的选票已经不翼而飞,显然是被人为地销毁了。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业委会成员们迅速采取了行动。他们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向警方详细描述了事件经过,并请求警方介入调查,警方到小区调取监控后把当事双方带去警局做了笔录,没有当场立案,给业委会成员的理由是两个月之内会给出结果。



一直到2025年2月19日,给业委会回复是:“因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形,根据《公安机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终止调查。

终止调查,这让业委会成员百思不得其解,抢夺选票这种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又有监控视频证据,为什么不予立案呢?





华盛春天业委会投票“突围”成功

物业更迭终见曙光

在这期间,业委会成员没有受到抢夺投票箱的影响,继续在小区内举行投票,因担心线下投票会被袭扰,为稳妥起见,业委会在2025年2月28日-3月4日所以改为了线上,委托投票,线下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一起投票,为防止出现错票代替他人投票的情况发生,业委会成员核验业主身份信息以及专有面积信息后进行了投票统计,期间小区内部出现几个不不明身份的人士和业委会业主谈判并发生争执。



争执的时候又有人开始抢夺投票箱,扰乱投票秩序。业委会成员们向社区街道办事处和警方报案寻求帮助,均未得到有效回应。





这几场风波给华盛春天小区的业主们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和不安。他们原本期待着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为小区选择一个更加优质、负责的物业公司,却没想到会遭遇如此明目张胆的干扰和破坏。



经过几天紧张的投票和统计过程后,投票结果如下:更换物业需同时满足"双过半"条件:参与投票业主人数过半且专有部分面积过半,因此该决议获得通过。

物业服务合同草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了有效票数的 50%,合同草案也获得了通过。



在获得以上票数信息后,业委会成员将最后的得票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张贴到了小区的公告栏以及小区大门进出口处,并及时通知了物业,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还在持续发生。



物业“砍头式”修树引争议!

小区绿植被“剃头”业主心疼,就在投票结果公示过后不久,业主们在满心欢喜的等待新物业的招标和入驻,但是和谐物业的一组骚操作再次引发业主强烈抗议,业主群里集体炸开了锅——原本枝繁叶茂的小区绿化树被齐刷刷“砍头”,



只剩光秃秃的树干矗立在路边,场面触目惊心,业主们纷纷质疑物业的修剪方式过于粗暴,直指此举不仅破坏小区景观,更可能危及树木存活。



据业主拍摄的照片显示,小区内数十棵行道树被修剪得仅剩约2米高的主干,枝条被全部锯断,树冠消失殆尽。有业主形容:“远看像一排电线杆,近看伤疤触目惊心。”





(修剪前后对比)

部分树木切口处未做防腐处理,树皮剥落、汁液外流,甚至露出泛白的木质部,引发居民对树木存活的担忧。并且业主又在声讨物业没有对修剪行道树进行公示,擅自动用物业款进行园林改造。



业委会成员知悉后迅速给和谐物业发函并告知物业: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及业主大会决议,和谐物业已被解聘,在新物业入驻前,仅需进行必要的基本管理维持工作,对于绿化修剪,业委会成立之初已发公函要求聘请专业人士处理,贵公司一直未执行。

目前情况,贵公司已无实施该项工作的权限与必要性。



(砍头后未进行伤口处理导致腐烂的树木)

而将一栋与二栋之间的绿化地硬化改电动车停车位一事,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用途需2/3业主共同决定。未经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决议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改变绿地用途。对于“砍头式”修剪的必要性,物业未提供进一步说明。





专家:过度修剪或致树木死亡

科学修剪需“因树制宜”

笔者咨询相关园林专家后专家指出:“树木修剪方案需要经过专业的园林部门审批,须符合安全规范。”对未申报审批就进行树枝修剪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园林局等部门提交投诉材料,要求物业公示修剪审批文件,并对受损树木进行补救。



树木修剪需遵循“轻剪为主、因树制宜”原则,过度修剪会破坏树冠与根系的平衡,导致树木营养不良甚至死亡。尤其对于香樟、榕树等慢生树种,“砍头式”修剪可能需数年才能恢复。专家建议,物业应提前公示修剪方案,并邀请专业团队操作,避免“一刀切”。





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

据悉,华盛春天小区是位于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172号的老牌住宅社区,由单位自建开发,于2000年竣工交付,总户数达773户,涵盖电梯房与楼梯房混合业态。



小区自建成以来,由成都市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提供服务,电梯房3-9层物业费0.7元/平方/月,加电梯费30元/月,再加二次供水1元/吨,加120元/年的公共能源费。10-20层电梯是35元/月,20层以上是40元/月,其它不变,步行房是0.65元/平方/月,加120元的公共能源费。

作为荣昌区规模较大的成熟社区,华盛春天周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但历经二十余载,小区设施老化、管理矛盾逐渐凸显。



尽管小区依托“和谐物业”维持运营,但近年来服务问题频发,成为业主委员会推动物业更换的导火索。据业主委员会成员透露,小区长期存在公共区域管理失序问题:部分业主私自侵占绿地、物业对人员管控不足,资金管理不透明,另外,小区绿化养护粗放,树木遭“砍头式”修剪引发业主集体维权;公共设施维修滞后,电梯故障、外墙脱落等问题投诉不断。



另外,该人士还透露,小区内墙面反腐开裂渗水,停车场漏水,并且垃圾乱扔现象时有发生。业主曾多次向物业反馈问题但都没得到解决,目前,荣昌区华盛春天业委会正进行对新物业的选聘工作,我们将持续关注。



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物业本应该是为业主排忧解难的一个服务企业,应该满足业主们的日常需求。

根据《民法典》第284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应当根据《民法典》第277条、第278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如果法院判决生效后物业方拒不执行,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根据《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3)104号文件要求,物业公司调整物业费至政府规定的标准。新颁布的《管理办法》包含二十四个条款,其中明确指出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政府指导价,并特别提及超过最高等级服务标准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将单独进行核定。这意味着物业服务费不再是由物业公司单方面决定,而是有了明确的政府指导标准。



随着地产行业步入“存量时代”,物业服务竞争会愈发激烈。华盛春天物业被炒事件,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居民对高品质生活环境的渴望与追求,以及对公平、透明、高效管理机制的迫切需求。

随着居民消费升级,越来越多的业主开始注重生活水平,这就要求物业不能只为了注重前期的物业水平而不注重后续的品质保障。

这意味着物业行业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这个阶段的特征是企业之间的并购整合,优胜劣汰。

你对物业这种行为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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