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湘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株洲县分公司管理的领秀时代小区,因未及时对小区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告被消防部门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整治行动中,消防监督员发现领秀时代小区2栋、3栋、9栋门口存在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行为,且1栋门口、24栋地下车库门口停放大量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该小区的管理方湖南湘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株洲县分公司,未及时对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采取相关劝阻,制止或者报告,渌口消防随即对该物业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立即整改。经调查取证,该物业公司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给予湖南湘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株洲县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结合近期典型火灾案例,向物业单位负责人解说违规行为的危害性,要求物业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加大对居民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力度。
消防部门提醒:物业企业应对电动车违法停放、充电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并保留相关证明资料。电动车严禁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占用、堵塞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等,一旦起火,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广大居民和物业企业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消防安全。(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