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要求,韶关法院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聚焦韶关政法惠民实事,扎实开展“快执闪结”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执结涉民生案件1832件,执行到位金额5374.49万元,其中,执行完毕1151件,平均结案时长43.29天,及时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


翁源法院组织开展涉工人工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韶关法院发布一批“快执闪结”典型案例,涉及劳动纠纷、劳务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类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警示教育意义,充分彰显韶关法院司法为民的毅力与效率,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树牢诚实守信等价值理念。

01

“保交房”护民生

基本案情

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南雄市某楼盘项目开发商与该项目承建商发生纠纷,承建商在项目即将完工之际撤场停工引发竣工危机,并在退场时带走案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纸等资料,拒绝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双方引发诉讼。南雄法院依法审结该案,判令承建商向开发商移交相关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纸和电子磁盘等资料,并配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判决生效后,承建商并未履行法定义务,南雄法院依开发商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南雄法院通过向承建商进行释法说理、送达《预处罚告知书》,告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在期限内履行交付和签章义务。同时,法院向开发商发出《代为完成指定行为委托书》,委托开发商代承建商交付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等材料,解决资料无法交付的问题,并主动协调当地住建局等部门,补充完善剩余资料。最终,涉案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基本齐备,涉案楼盘符合总验收条件,南雄法院执行法官到现场督促完成验收,涉案商住楼及地下车库实现交付,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家园有期,安居圆梦。房子交付的是“民生”,稳定的是“民心”。本案系韶关法院通过执行成功推动“保交房”的典型案例。该案顺利执结,让涉案小区1100余名业主的购房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令业主们得以收房安居、乐享生活,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共赢。

02

送温“薪”暖民心

基本案情

武江法院执行的24名员工与某科技公司、某传媒公司劳动纠纷执行案件中,某科技公司、某传媒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工资款共计48万元,因两家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涉案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武江法院对被执行人开展全面调查发现,涉案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仅有几百元余额,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两家涉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李某,执行干警经电话联系、现场调查均未能找到李某踪迹。鉴于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法定代表人拒不到庭接受调查,存在逃避执行的嫌疑,法院立即组织警力对李某实施拘传。李某到案后,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严肃教育,并随即组织其与工人代表协商还款事宜,但李某仍以“无现金、无存款、无收入”等各种理由推脱,直到被戴上手铐实施拘留,李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即向工人代表道歉,向法官认错悔过,请求法院给予时间筹款,并最终筹齐资金全额支付了工人欠薪,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欠薪案件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恶意欠薪行为必须严惩。韶关法院持续开展治理欠薪攻坚行动,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执行手段,用足用好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保持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氛围。

03

“快执”通道提速执行

基本案情

廖某等7人受伍某、曾某二人所聘从事伐木工作,但因被伍某、曾某长期拖欠劳务费,诉至乐昌法院维权。乐昌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伍某、曾某支付廖某等7人劳务费及逾期利息合计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伍某、曾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廖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立案阶段,廖某等人向法院反映,其日常以从事伐木等工作维生,案涉劳务费系其生活迫切需要。为尽早帮廖某等追回该笔款项,最大程度避免对其正常生活产生影响,案件通过“快执”通道迅速流转至执行部门。经财产调查,发现伍某名下仅有少量银行存款。执行法官随即电话联系伍某,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敦促其与曾某尽快履行义务。迫于执行压力,伍某、曾某全数缴纳案涉劳务费,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廖某等人领取案款,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耗时三天。

典型意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韶关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涉民生案件通过“绿色通道”快速立案、优先执行,让司法为民在“最后一公里”跑出“加速度”,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最快速度得到兑现。

04

“预处罚”有效促执行

基本案情

李某与叶某、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根据法院生效判决,叶某、陈某应向李某赔偿25675.49元。因叶某、陈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浈江法院经财产调查发现,叶某、陈某名下仅有少量存款,远不足以覆盖执行标的。执行法官随即联系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主持双方到庭协商和解事宜。在执行法官见证下,双方签订分期履行协议。然而,叶某、陈某在支付首期款项后,便以筹集资金不到位为由,未履行剩余款项。经多次督促无果,浈江法院依法向叶某、陈某发出《预处罚告知书》,明确告知须在限期内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叶某、陈某为之震慑,赶忙付清剩余款项,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韶关法院创新执行思路,丰富执行手段,巧用“预处罚”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惩罚预警”。以此举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既彰显了法律威严,同时又赋予执行工作“弹性”,给予被执行人“改过自新”机会,实现了强制惩戒与敦促履行的有机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05

解“薪”愁化民忧

基本案情

范某、周某等23人从2012年1月开始陆续入职新丰某陶瓷公司,后该公司因环保问题停产整治,范某等人迟迟未收到复工通知及工资。经劳动仲裁裁决认定,该公司应支付范某等人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失业保险损失共计762882元。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经一、二审审理,均维持了仲裁裁决结果。因新丰某陶瓷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范某等人向新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新丰法院经查询发现,新丰某陶瓷公司的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除了其持有的某银行的1025000股股权及4辆货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鉴于上述股权及货车经评估变现难度较大,法院依法冻结上述财产后,进一步实地走访被执行企业寻求新的执行线索,在此期间了解到该公司将原经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企业、具有租金收入的情况,遂转换执行方向,重点执行该公司的租金收入,要求承租的第三方公司协助执行租金。新丰某陶瓷公司得知此情况后,积极筹集案款付清工资款项,该案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深入推进“快执闪结”专项行动中,韶关法院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力度,对于被执行人财产处置难度高、变现能力不强的情况,主动深入调查财产线索,因时因势及时调整执行方向,有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06

解决工人忧“薪”事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翁源法院审结某金融机构与某汽车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判令该汽车公司向某金融机构归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翁源法院依法将该汽车公司名下一批新能源汽车拍卖处置。其间,执行法官获悉该汽车公司拖欠了33名工人近半年的工资,累计金额高达45万余元,高度重视并主动联系当地人社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引导工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4年12月,33名工人将该汽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所拖欠工资,获法院支持。案件判决生效后,经工人们申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

为了让工人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翁源法院开通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实现“立、审、执”各环节紧密配合,对该批案件进行优先立案、快速审理、提速执行,依法将33名工人的债权参与到汽车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拍卖处置的财产中进行分配。该批欠薪案件仅用时6天,就实现了从诉讼立案到工人拿到“真金白银”。2024年12月12日,翁源法院组织开展涉工人工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向33名工人发放执行案款45万余元,工人代表当场送上锦旗。

意义

韶关法院持续践行“如我在诉”“如为我执”的理念,充分优化涉民生案件办理机制,将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的原则,依法及时采取有力执行措施、迅速发放执行案款,争取以最快速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编辑:刘青

审核:陈东阳 刘昊

责编: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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