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笔者遇到多起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治安处罚的法律咨询。笔者根据11年公安派出所、法制工作经验和八十余起治安处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代理心得,书写文章一篇《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治安处罚的法律问答》。

一、案例

2023年5月4日凌晨2时许,A市公安局B区分局C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酒后打架警情中,王某某拒不配合,并用辱骂、威胁,撕扯等行为阻碍执行职务。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A市公安局B区分局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二、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三、什么是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是指阻碍民警执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四、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构成要件?

(一)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安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二)实施了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包括对民警人身、警车的阻碍。

(三)阻碍的行为对象必须是民警。

(四)阻碍的必须是公安民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职务的行为,如果民警违法执行职务或者非执行职务,则不构成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五)主观方面是故意,比如泄愤、报复、袒护他人。

五、实践中,阻碍执行职务的主要表现行为?

(一)言语阻碍

侮辱、谩骂:对民警的形象或人格进行辱骂、谩骂,阻碍民警执法

威胁、恐吓:对民警进行言语上的威胁、恐吓,阻碍民警执法

栽赃诬陷:挑拨是非,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媒体误解,阻碍民警执法

(二)肢体阻碍

主动非暴力肢体阻碍:用肢体上的撕扯摘、推拉拽抱、拦堵截、自伤、自杀、嚷闹等非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使人民警察不能接近或带走执法对象;

主动暴力阻碍:扇耳光、拳打、踢踹、砸抢、棍棒袭击、驾车冲撞、拖拽民警等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致使民警受伤、警用装备毁损。

(三)消极阻碍

1.锁车门、拒不下车接受检查

2.倒地不起、诬陷民警打人

3.煽动亲友、群众,围观、起哄,致使现场混乱

4.纠缠索要执法证件

5.利用随行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孕妇等阻碍

六、哪些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公安部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指导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不听执法人员制止的;

(二)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阻碍执行职务的;

(四)以驾驶机动车冲闯检查卡点等危险方法阻碍执行任务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七、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行政处罚,有哪些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后,为何不执行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九、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后,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人如何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暂缓执行,就要执行行政拘留。如果公安机关同意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要等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结果,如果撤销了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人的行政处罚,就不会执行行政拘留;如果维持了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人的行政处罚,就会执行行政拘留。

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起诉状、个人身份证明材料、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解除拘留证明、罚款收据等。

十一、撤销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政处罚的情形?

(一)民警未依法执行职务

1.主体不合法

(1)辅警执法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九条,辅警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岗位要求履行下列职责:(二)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

【案例】两名交通辅警对路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被车主阻碍执法,因执法主体不合法,车主的行为不构成阻碍民警执法职务。

(2)一名民警执法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第五十四条 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二)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对恐怖活动嫌疑人采取约束措施等强制措施。

【案例】A派出所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接到打架的警情后出警到达现场,现场传唤打架人员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打架人员不接受传唤,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遂实施强制传唤,在强制传唤的过程中,打架人员拉扯民警,阻碍执法。

根据上述规定,强制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应由两名民警实施,而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实施强制传唤,程序不合法。

2.程序不合法

(1)口头传唤未出示工作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案例】李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派出所民警A、B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李某气焰嚣张,直接口头传唤李某,在带回派出所的过程中,李某拉拽A民警郭某衣服,阻碍执法。

民警民警A、B出到达现场发现违法嫌疑人李某,未出示工作证件而进行口头传唤,程序不合法,不是依法执行职务,李某的行为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2)非案发现场进行口头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案例】派出所接到A报警,称其在因琐事与B发生争执,被B打了几耳光。接警后,派出所民警李某、黄某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因B已经离开现场。民警决定口头传唤B。在某村的乡村道路上,民警遇到B,遂口头传唤B,B称自己不去,民警李某给B戴上手铐要带B回派出所,B觉得民警处事不公而辱骂民警李某。

该案中,派出所对案件进行调查时,所涉纠纷已经结束,B已经离开案发现场,应该书面传唤B接受调查,本案不属于口头传唤的情形,口头传唤不合法,B辱骂民警李某,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3)违法强制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案例】A殴打他人,派出所接警后指派民警王某、黄某出警,王某、黄某到达现场后,发现A气焰嚣张,直接强制传唤A,并给A上手铐,在带回派出所的过程中,A拉拽民警王某的衣服。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违法行为人A,未进行口头传唤而直接强制传唤,将A上手铐带回派出所,强制传唤的程序不合法,不是依法执行职务,A的行为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4)违法异地传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案例】王某在A县殴打李某,三日后前往B县务工。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后,经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决定书面传唤王某,后民警前往B县传唤王某,并欲将王某带回A县调查询问,王某称其刚找到工作等请假后再回去,民警认为理由不正当遂强制传唤王某。在带王某回A县的过程中,王某突然情绪激动,推搡民警。

民警传唤王某时,王某在B县,故应在B县对其询问,从B县带回A县询问属于异地传唤,不是依法执行职务行为,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5)违法对交通违法嫌疑人强制传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案例】A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在交通安全劝导站,交警要求A出示驾驶证、行驶证,A只出示行驶证但未出示驾驶证,经查询交警发现A系无证驾驶。交警用手铐将A控制后强制传唤到派出所,在带往办案区的过程中,A辱骂交警胡乱执法。

强制传唤只能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不包括交通违法的嫌疑人,且必须是经过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A是交通违法,不能适用强制传唤,交警不是依法执行职务,A的行为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6)违法盘查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a.对无违法犯罪嫌疑的人进行盘查

【案例】晚上八点多,李某下班后在街上走路,派出所民警A、B巡逻时,发现C身上胳膊上有纹身,遂对C盘查,C认为民警在故意刁难,后与民警黄某发生抓扯。民警A、B随意盘查胳膊上有纹身的李某,但C并无违法犯罪嫌疑,属于违法盘查,不是依法执行职务,C的行为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b.查验身份证件违反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7)违法对醉酒使用手铐约束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案例】A醉酒后躺在某小区草坪上,小区保安报警。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B、C前往现场处置,B在规劝A过程中,A不停劝阻反而辱骂、推搡民警及现场保安,且在车库出入口用石头砸车库收费亭,B、C将A制止后,给A上手铐并带回派出所,到达醒酒室后,A使用手铐卡主民警B的手臂,致使陈某受伤。

本案中,民警B、C控制醉酒失控的A,可以约束带、警绳进行约束,但不能使用手铐。A阻碍民警B执法正好用的是手铐,故A的行为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8)交警查缉车辆不符合法律规定

a.不能将手臂伸进车辆驾驶室强令停车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 查处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二)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

【案例】饮酒后的陈某驾驶轿车遇到交警A、B查酒驾,A对陈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6mg/100ml,陈某欲驾驶机动车逃跑,B伸进车内抓住陈某的方向盘不让其离开,陈某慌忙踩油门逃跑,车窗玻璃将陈某的左手肘部擦伤。

交警B直接将手伸进陈某车内并抓住方向盘,容易造成事故,不符合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不是依法执行职务,陈某的行为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b.一般交通违法,交警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 (三)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案例】王某驾驶车辆数实线变道,交警A、B发现后,A驾驶警车追上王某驾驶的车辆并排行驶,要求王某靠边停车,但王某继续行驶,A、B跟了三公里后多次喊话但王某仍未停车,民警郭A驾驶警车超过王某的车辆并往左侧变道,王某加速逃跑撞到警车左车门,致使A头部受轻微伤。

该案中,交警A驾驶警车不应追缉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王某,应当通知前方执勤交警拦截,不符合交通勤务规范,李某的行为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c.酒精呼气检测仪应保持功能有效,且原则上测试以一次为限

《查处酒后驾驶操作规程》查处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配备并按规定使用酒精检测仪、约束带、警绳等装备。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的酒精检测仪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依法检定合格,并保持功能有效

【案例】张某驾驶轿车遇到交警赵某、王某查酒驾,拦停后对张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因机器故障,一个小时内对张某进行十多次测试也未能完成。赵某、王某要求张某到交警队部配合酒精呼气测试,张某拒不配合,推搡赵某。后将张某控制并带到交警队部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为0。

该案中,交警的酒精呼气测试仪功能失效,对张某进行十多次呼气酒精测试,不符合勤务规范,且最后确定张某酒精含量为0,不是依法执行职务,张某的行为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二)无阻碍民警执法的主观故意

1.主观上未意识是民警在执法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某路段经常有卖淫嫖娼现象,派出所民警A、B穿着便装在附近巡逻。发现从洗浴中心出来的C后,未标明警察身份也未出示人民警察证,并要求C配合盘查,C误以为被人敲诈欲逃跑但被A抓住,C激烈反抗,推搡民警A、B。

民警A、B着便装盘查时,未标明警察身份且未出示工作证件,C主观上未意识到是民警在执法,不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2.主观上是反击民警违法执法

举例,民警A和B对张某实施抓捕并控制张某,张某听从民警指挥,但民警连续殴打张某,张某对民警的殴打行为进行反击。

此时,张某主观上认为民警是违法执法,所以对民警的殴打行为进行反击,不具有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故意。

(三)事实认定错误

时间、地点认定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时间、地点与询问笔录、证人证言、辨认笔录、执法记录仪等显示的不一致。

(四)违反法定程序

1.未立案登记就开始调查取证

立案登记是治安处罚的第一步,而后才能开始调查取证工作,如果还未立案登记就开始调查取证工作,收集的证据违反法定程序,属于无效证据。

2.一人执法

治安处罚中的询问、现场检查、证据保全、扣押、辨认、行政处罚前告知等调查取证程序,进行上述调查取证工作必须由二个以上的民警进行,如果是一个民警进行,收集的证据违反法定程序,属于无效证据。

3.处罚前未进行告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要告知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未进行告知,则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行政处罚会被撤销。

4.行政处罚决定未经负责人集体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如果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案情复杂,公安机关也以案情复杂延长了办案期限,作出处罚前应当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如果未经讨论则属于违法法定程序,行政处罚会被撤销。

5.行政处罚决定审核人员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公安机关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如果法制审核人员系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且未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则该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行政处罚会被撤销。

6.超过办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公安机关办理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案件,从受案之日最长要在六十日内办结,如果超出该办案期限,则会被确认违法或撤销。

(五)法律适用错误

1.未引用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写明所处罚依据的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写明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处罚可能会被撤销。

2.未认定主动投案并引用主动投案的条款

有的行为人并非被现场抓获,而是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陈述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要引用主动投案的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了主动投案的事实,但未引用主动投案的条款,属于法律适用错误,行政处罚可能会被撤销。

(六)行政处罚明显不当

如果行为不符合《公安部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指导意见》,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情形有:(一)不听执法人员制止的;(二)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阻碍执行职务的;(四)以驾驶机动车冲闯检查卡点等危险方法阻碍执行任务的。

如果阻碍民警执行职务,不符合上述“情节严重”的情形,但却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幅度进行处罚,则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会被撤销。

十二、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治安处罚,如何撤销?

(一)行政复议机关撤销

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人在六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如果行政处罚存在以下情形,会被复议机关撤销: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二)人民法院撤销撤销

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人被处罚后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三)公安机关自行撤销

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人被行政处罚后,未在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且未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通过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及其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公安机关接到反映后,会对散布谣言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复查,如果发现本级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已经办结的案件或者执法活动确有错误、不适当的,会直接作出纠正的决定,或者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予以纠正

十三、结语

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治安处罚在实践中复杂多样,每起案件可能存在不同的问题。如果无阻碍执行执行的故意、阻碍的是民警违法执法,则被处罚后要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在公安机关提交证据后,及时阅卷,通过阅卷发现其中存在的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多方面问题,提出代理意见递交给行政复议机关、法院,以便于及时申请撤销行政处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介绍

北京郭晓航律师

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高级合伙人,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教育背景:西南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硕士

工作经历:曾在公安机关办理、审查治安、刑事、交通处罚案件11年,办理黄赌毒等常见治安处罚案件、醉驾酒驾案件、刑事案件数千起

擅长领域:黄赌毒等常见治安处罚、酒驾醉驾交通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醉驾辩护、刑事辩护

业绩:二十八起嫖娼、赌博、酒驾行政处罚被撤销、阻止下达、降低幅度,成功控告殴打他人、威胁人身安全两起治安违法;多起刑事案件不起诉、缓刑

工作经验、成功案例介绍

公安机关工作期间

在公安机关派出所、刑侦、法制工作11年,累计办理黄赌毒等常见治安处罚案件、酒驾醉驾交通处罚案件共计6000余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办理的常见治安处罚案件种类如下:

1.卖淫、嫖娼

2.赌博

3.吸食、注射毒品

4.殴打他人、故意伤害

5.威胁人身安全

6.侵犯隐私

7.侮辱、诽谤

8.猥亵

9.(聚众)扰乱单位秩序

10.(聚众)扰乱公共秩序

11.寻衅滋事

12.阻碍执行职务

13.故意损毁财物

14.盗窃

办理的常见交通处罚案件种类如下: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4.醉酒驾驶机动车

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律师执业期间:

律师执业3年来,办理黄赌毒等常见治安处罚案件、酒驾醉驾交通处罚案件共计67件,撤销或者降低处罚幅度共计22件,其中嫖娼行政处罚撤销15件、降低处罚幅度2件、阻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件;赌博行政处罚撤销4件;酒驾行政处罚撤销1件。

成功案例如下:

(一)嫖娼

嫖娼行政处罚撤销15件:

1.白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2.郭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3.李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李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4.姚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姚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5.黄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黄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6.赵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赵某某撤诉。

7.纪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纪某某撤诉。

8.张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张某某撤诉。

9.熊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熊某某撤诉。

10.崔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崔某某撤诉。

11.靳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靳某某撤诉。

12.钟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钟某某撤诉。

13.陈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陈某某撤诉。

14.怀某某嫖娼案,行政诉讼阶段,法院判决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15.韩某某嫖娼案,行政复议维持,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韩某某撤诉。

阻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件:

1.曹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曹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未对曹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2.田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田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未对田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3.郑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后,未对郑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4.颜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颜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后,未对颜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嫖娼行政处罚降低处罚幅度2件:

1.石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石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给予石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2.刘某某嫖娼案,公安机关拟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给予刘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二)赌博

赌博行政处罚撤销4件:

1.顾某某赌博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自行关撤销行政处罚,顾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2.王某某赌博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王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3.张某某赌博案,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张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4.李某某赌博案,行政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李某某撤诉。

阻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件:

1.孙某某赌博案,公安机关拟给予孙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听证,未对孙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2.万某某赌博案,公安机关拟给予万某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后,未对万某某下达行政处罚。

(三)成功控告治安违法两起

1.王某某被打案

王某某被刘某某、姚某欧打后,公安机关仅对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未对姚某作出行政处罚。代理控告后,向公安机关递交对姚某控告书、要求对姚某进行治安处罚的法律意见书、证据。后公安机关认定姚某某构成殴打他人,并对姚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2.万某某威胁人身安全案

万某某多次通过微信发送威胁韩某某人身安全的信息。代理控告后,向公安机关递交对万某某控告书、要求对万某某进行治安处罚的法律意见书、威韩某某的微信信息。后公安机关认定万某某构成威胁人身安全,并对万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四)酒驾

惠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行政复议阶段,公安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惠某某撤回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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