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包括政府组织实施的修路、教育、文化项目建设等),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房屋、单位。但由于征收涉及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针对征收程序,在该《补偿条例》也就是590号令对征收个人房屋、单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在其他的政策文件中也提出了各种要求。下面我们就结合590号令中的规定,来看一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单位的流程序是什么?
一、编制房屋征收计划
事实上,不管是征收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编制房屋征收计划书是很重要的。一个征收项目,不可能什么文件都没有,也不可以盲目的征收。拟实施征收的相关部门,一般情况下都需要由其确认的房屋征收部门根据上一级房屋征收部门《关于上报本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来编制上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
在具体征收中,被征收人可以要求征收方公开相关的计划书,如果相关部门不公开,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取这一份文件。
二、征求老百姓的意见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一般征收项目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同时在制定这些规划文件时,还需要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并经过科学论证。
当然了,实践过程中,在这一环节很容易出现问题,比如很多老百姓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一项权利,或者相关的计划书、规划书没有进行论证,这显然是侵害被征收人参怀权等权益的行为。
三、确定征收范围、并摸底调查
在拟定好相关的计划书和规划书之后,相关部门就需要确定征收范围,并在征收内发布征收公告,告知大家具体的征收目的、征收范围等等事项。确定好征收范围后,需要组织工作人员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摸底,也就是要弄清楚被征收房屋的具体的情况,包括房屋面积、房屋用途、地理位置、房屋权属(有没有产权证)等等。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摸底调查需要实地进行,如果相关部门仅以航拍图,或别人的口述等确认房屋信息,肯定是不合法的。相关部门实地调查完之后,需要与被征收人一起就调查结果进行确认,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该调查表没有异议,则可以签字,对于有异议的,建议尽快提出来,否则可能会影响到自己最终的补偿。
另外,对于无证房屋的认定,也需要在摸底调查中一并进行,不能拖到补偿安置阶段,实践过程中,经常有征收方在补偿安置阶段才对无证房屋进行调查、认定,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而且此时才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还有可能是想以拆违的方式来促进拆迁,所以,大家一定要格外地注意。
四、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在摸底调查之后,相关部门就需要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然报报上一级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审批之后,相关部门需要在征收范围内以书面的形式将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时间不能少于30日,征求广大老百姓的意见。
在公告期间内,若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的30日内提出,如果没有提出,相关部门则会认为大家对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从而依据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五、组织听证
对于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都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相关部门需要组织听证会,并且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安置方案。
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通常情况下,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价值是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评估报告也会作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的主要依据,因此,被征收人在评估阶段一定要积极地参与,包括对评估机构的选定,评估方式等等,这些利与弊我们已经强调过很多次,大家可以翻看我们之前发布的文章,这里就不再重复说了。
七、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在完成了前面的征收工作之后,那么征收方需要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环节,被征收人需要重视,一般合法的协议上必须要有上面这些最基本的内容,如果协议中什么内容都没有,那很有可能是空白协议,签订空白协议对被征收人来说有很大的风险,比如补偿可能会被擅自调低,最终的补偿协议上面填写的补偿数额不是之前商量好的等等。因此,凯诺拆迁律师建议大家,对于空白协议尽量不要签,避免合法权益被侵害。
八、落实补偿,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在签订协议之后,相关部门就需要马上落实补偿款,对于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征收方需要依法依据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这也是法定程序之一,实践中,有的征收方会直接强拆,这肯定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需要注意。
九、作出征收决定
在完成了征收前置程序以后,相关部门需要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征收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大家在遇到征收之后,需要审查有没有这一份文件,如果没有,那说明征收方并没有作出,被征收人此时就需要申请政府信息获取,然后审查此次征收的合法性。
十、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被征收人收到补偿安置决定的,建议大家尽快针对该文件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文件,若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针对该文件提起诉讼,那么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就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但在未经过法院允许的情况下,征收方直接强拆必然是违法的。
总之,凯诺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房屋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利益,相关部门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旦遇到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征收的行为,被征收人对此征收就要提高警惕了,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