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9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新增重大诉讼及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公告显示,某金融机构与广州市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万鹏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蒙特利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方圆汇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方圆商业物业经营有限公司等签订借款及相关担保合同,因广州市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还款,某金融机构宣布公司在该机构的贷款加速到期,同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广州市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23473万元及其利息、罚息和复利;2、请求判令对借款项下的抵押物进行折价、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请求判令对质权财产进行折价、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4、请求判令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他保证人/共同债务人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5、请求判令全部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
方圆地产于2025年3月17日收到起诉资料,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案尚在一审答辩期,案号为(2025)粤01民初671号和(2025)粤01民初672号。
公告还披露了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壮鑫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限制内容包括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涉及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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