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昌市看守所的地址在哪里?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榆林乡柏冢村西(导航:许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010县道。

▼乘车路线:许昌东站(高铁东站)乘坐69路公交车到阳光大道工农路口站转乘J4路公交车至岗刘站下车,沿010县道向西步行1.8公里。

二、家属可以为羁押在许昌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一些衣物吗?送衣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许昌市看守所接受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为其送物,家属可以直接到看守所现场办理送物业务。

▼送衣送物时间:上午9:30-12:00,外地人员送衣送物延长时间至下午,需提前打电话进行预约。送物咨询电话:0374-2907589,0374-7066560。

而且,家属在送物时务必要提前将所送衣物的商标、金属物、绳子等违禁品拆掉,避免无法接收。

▼切记!家属不要私自在衣物中夹带、隐藏信件、纸条、照片等违禁物品。



三、家属可以为羁押在许昌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日常生活费用吗?相关的规定和流程有哪些?

许昌市看守所接受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为其缴纳日常生活费用,为在押人员送款方式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办理银行卡送款。在押人员家属将银行卡送到许昌市看守所家属接待大厅,按工作人员提示办理,办卡银行不限。

(二)通过手机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1、给女性在押人员送款方式如下:





2、给男性在押人员送款方式如下: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在许昌市看守所,家属可以委托律师过去会见吗?关于证明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以后,辩护律师可以到许昌市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但是,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而被告人则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都可以委托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其他人代为办理委托手续的,须经当事人确认。律师接受代为委托的,可以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告知委托事宜,明确委托关系。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对证明标准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根据刑事诉讼法的上述内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三条对侦查终结或者提起公诉的案件的证明标准进行了重申。理解该条时,需要注意如下要点:

▼第一,证明标准的时间节点是“侦查终结”或者“提起公诉”。这两个环节均是检察机关办案的终结性环节,即对案件的定性作出决定性结论的环节。



▼第二,认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是指作为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犯何种罪,应当提出何种量刑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包括犯罪构成要件和影响量刑的各种情节,都要有办案机关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证明。这构成“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要件。

二是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査证属实,是指人民检察院(包括负责侦查的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对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进行查证后,确认其属实。

三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是指办案人员在每一证据均査证属实的基础上,经过对该证据的综合审査,运用法律知识和逻辑、经验进行推理、判断,对认定的案件事实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排除合理怀疑”表示的是一种主观心理状态,是指对于认定的事实,已经没有符合常理的、有根据的怀疑,达到确信的程度。所谓“合理怀疑”,是指建立在一定的理由之上,有合理根据的怀疑,那些没有根据的任意猜测、怀疑或者推测,不能算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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