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些哲学家眼里,“因果关系”未必是成立的。
比如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就曾提出质疑,他认为“一切开始存在的东西必然有一个存在的原因”这种说法不是百分百准确。
举个例子:阳光照在石头上,石头会发热,那阳光和石头发热之间是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呢?
阳光只是一种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石头发热的根本原因是内部的分子运动。但这种质疑是宝贵的,他等于告诉我们人的认识有局限性,有人根据这个质疑提出了一种假设:
农场主每天11点给农场的火鸡喂食。火鸡中有一名科学家在经过一年的观察后,宣布它发现了自己宇宙中的铁律:每天上午11点,就有食物降临。当它宣布这个定律的早晨,食物没有降临,农场主把它们抓去杀了。
时间上先后出现的“固定变化”不是合法的,两者的必然性其实是人的主观意识和经验,休谟的伟大就在于让世人“从独断论的迷梦中惊醒”,一种“因果关系”哪怕验证了千万次,也不代表它是必然的真理。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是变化,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
“报应”真的存在吗?你相不相信:一切都是因果的问题!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理性的,或者是站在“道理”一边的,凡是与自己不一致的行为都是错误,这种认识本身就是非理性的表现。
向来如此往往是人的经验主义在作用。哲学问题不多说了,我们回到本文的主题,聊一聊“报应”这个事。
按照一些人的观点,人的大脑意识、念头也有“能量”,人心生一念,天地皆知,所以有“一念震动十方世界”的说法。
古人信奉天人感应,“生时所行善恶皆有报应”,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人生有施必有报,有感必有应,故现在之所得,无论祸福,皆为报应。
但据我观察,“报应”不能太指望,而因果问题也确实存在。从某种意义上,在这个人世间,确实称得上有因必有果。
老来疾病都是壮时招得,衰时罪孽都是盛时作得。
我从一个长辈那里深刻体会到了这句话的严重性,他年轻时候就有些恣意妄为,吃喝都没有节制,对别人也做过一些不好的事情。
等到他五六十岁的时候,身体就垮了,差点不治。而且人际关系很差,亲情淡薄,甚至家人都是不怎么理睬他。
其实身边也有很多类似的例子,比如长期熬夜的人到了中年就会出状况,虽然称不上生不如死,但身体确实是有了“报应”,前因后果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