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自保权利,但现实中很多人因误解而身陷囹圄。明明是保护自己,为何被判“故意伤害”?今天吉坤形式律师带你了解5种最易被误判的“防卫陷阱”,教你如何合法守护安全!
一、
什么是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需满足以下条件:
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如殴打、抢劫、强奸等);
时间条件:侵害正在进行,尚未结束;
限度条件:防卫手段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重点提示:2020年两高一部《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明确,防卫是否过限需综合考量侵害强度、防卫场景紧迫性等因素,不可“事后诸葛亮式”苛责防卫人。
二、
正当防卫的误区
1. “他骂我,我就打他”——防卫挑拨
案例:张三故意辱骂李四,激怒李四动手后,再“反击”致其重伤。
律师分析:主动制造冲突后“防卫”,属于“防卫挑拨”,可能构成故意伤害。正当防卫的前提是“无辜受害”,而非“钓鱼维权”。
2. “事后算账”——侵害结束后的报复
案例:王五被抢劫后,次日找到劫匪将其打成骨折。
律师分析:不法侵害已结束,后续报复行为属“事后防卫”,可能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甚至构成私刑犯罪。
3. “他空手,我动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案例:赵六遭遇徒手殴打,持刀捅刺对方致残。
律师分析:防卫手段需与侵害强度相当。若对方未持械且未威胁生命,使用刀具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需承担刑事责任。
4. “打不过坏人,就伤害无辜”——防卫对象错误
案例:小美遭A攻击,情急下误伤路人B。
律师分析: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误伤第三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伤害,需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5. “假想敌”防卫——误判侵害存在
案例:老张深夜见有人尾随,持棍殴打对方,后发现是问路的路人。
律师分析:无现实侵害的“假想防卫”不成立,若造成伤害需按故意伤害追责,但可酌情从轻处罚。
三、
如何正确行使正当防卫权?
保持冷静,优先避险:能逃跑、报警的,不轻易动手;
合理判断侵害强度:徒手攻击可推挡、控制,持械攻击可适度反击;
及时固定证据:保留监控、伤痕照片、证人联系方式;
第一时间报警:主动说明防卫过程,避免被认定为“互殴”;
咨询专业律师:复杂案件需结合细节判断,切勿自行“认罪”或“私了”。
结语:
面对危险时,既要敢于反抗,更要智于守法。
转发此文,提醒身边人:法律不保护“以牙还牙”,只保护“正当且必要”的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