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凭借耐心与专业,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告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效维护了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王某在本地经营黑木耳生意,信誉良好。2024年10月,原告将家中全部木耳售予被告,因交易数量较大,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并与原告约定了剩余货款的支付期限。然而,约定期限届满后,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还款。双方再次商定了还款期限,被告却再次失信。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双方发生口角。此时,原告急需用钱购买种植木耳原料,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剖析案情,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充分听取他们的诉求和意愿,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开展调解工作。面对被告,法官耐心释法,详细阐明拒不偿还货款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被告承认欠款事实,但表示由于资金紧张,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确实存在困难,希望能分期还款。随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沟通,转达被告还款意愿,并劝解原告换位思考,体谅被告当前的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以互谅互让的态度解决问题。经过承办法官情、理、法相结合的耐心调解,原告最终同意被告分期还款方案,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彰显了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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