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案例简述
“这么快就拿到了判决书,还是表格式文书,简洁明了,一眼就能看到我能得到多少赔偿”原告李某在榆阳法院民三庭领取到一份“新鲜”的表格式文书惊喜感慨道。
“表格式”文书
为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新需求,本着“简案简审,不减权益”的原则,榆阳法院积极推进探索办案提速增效的方式、方法,送达了庭室首份“表格式”文书,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跃然纸上,一目了然。
对比传统文书的阐述重复和格式固化,“表格式”裁判文书有诸多优势:
01
提升司法效率
传统文书即便是简单案件,因复杂化表述导致文书制作时间较长,存在简案办不快、难案办不精的问题。使用表格式文书后,转变了旧有的行文顺序,能简则简,当详则详,篇幅进行了精简,字数进行了压缩,大大节约文书撰写的时间,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使当事人更快拿到裁判文书。
02
更加易于理解
简单案件当事人拿到文书一般直接翻看裁判结果,传统文书详细的表述过程不是最被关心的内容。适用表格式文书,一定程度上属于“只讲重点、不讲枝叶”,内容更加高度概括,篇幅脉络更为清晰,直观的表述相关事宜一目了然,简洁明了,更有利于当事人理解判决结果。简案不减权,官司打的明明白白,让公平正义跃然纸上。
03
审执连贯
向当事人送达文书的同时,向其送达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提醒败诉方自动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不履行可能产生的后果,从文书制作开始,为执行力度“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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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改革是提高审判质效的优化工程,改革后的文书脉络清晰、一目了然,使得简单的矛盾纠纷通过快捷、高效的形式得以解决,做到文书改革做减法,诉讼体验再加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作 者:葛美云 罗旭睿
编 辑:刘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