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菜园子人民法庭深入辖区内一村民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此次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矛盾,还通过现场普法宣传,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原告村委会与被告村民高某因一笔借款产生纠纷。高某称,村委会于2001年至2002年之间,向高某借款10150元用于修路、修围堤等,并出具了借据,高某多次催要,但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村委会则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高某遂诉至法院。

为妥善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菜园子人民法庭决定采取“上门调解+普法宣传”的方式,将调解现场搬到村民家门口。3月13日上午,法庭干警前往该村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情理法多角度分析问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协议当场签订,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结束后,法庭干警还借此机会向在场村委会相关人员及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受众人数30余人。法官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合同履行、诉讼时效等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村民们纷纷表示,这种“上门调解+普法宣传”的方式既方便了群众,又让大家学到了法律知识,真正做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

此次上门调解和普法宣传是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今后,菜园子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孟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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