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于东林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联合南关区政府在重庆路活力城商场开展了普法活动,通过府院联动的强大合力,把法治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助力营造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
活动现场,法官干警们搭建起了临时的法律宣传台,向过往路人发放精心准备的普法宣传册。宣传册内容丰富,涵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常见问题与相关法律条文,吸引众多路人驻足领取。
干警们结合消费者关注的消费问题,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群众增强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法律意识,引导大家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我买了一瓶化妆品,回家发现味道刺鼻,感觉像假货,可商家不承认,怎么办?” 一位女士走过来询问。法官温和地回应:“您首先要保留好购买凭证,比如发票、小票等。接着,可以带着产品与商家再次沟通。要是商家依旧拒绝处理,您能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必要时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士听完,连连点头,脸上的忧虑顿时消散。
干警们还积极走进商场内的各家商户,与商家们展开普法交流。他们结合日常审理的大量消费纠纷实际案例,为商家讲解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督促商家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安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助力构建诚信营商新环境。
此次活动通过“面对面”普法、“点对点”答疑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不仅有效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促使商家深刻认识到依法经营的重要性。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