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8个典型案例,其中,有2个案例事发东莞。

近年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组织开展“铁拳出稽 守护南粤”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惩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此次公布一批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涉及广州、珠海、佛山、东莞、开平等地,其中,东莞有两个案例被点名。

东莞市梁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4年7月24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东莞市塘厦镇某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正在进行猪肠清洗加工,地面和冷柜内摆放有猪肠一批,外观呈现两种颜色(一种显白,一种呈暗色),查获当事人用于清洗猪肠的刺激性气味液体4瓶,经对上述显白的猪肠、液体进行甲醛快速检测,显示甲醛阳性。

该经营场所负责人梁某某现场供述上述清洗的猪肠用于在其开设的东莞市塘厦某食品店内销售,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食品店进行检查。当日,执法人员在上述两处场所扣押涉嫌用甲醛清洗的猪肠391公斤。经对上述猪肠和液体依法抽样检验,结果检测出甲醛成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且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024年8月29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东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4年5月24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超过保质期的“冷冻猪背骨”原料20件(每件20公斤)、涉嫌不合格的咸骨成品606包(每包5公斤)。经对上述咸骨成品进行执法抽检,结果显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另经查明,当事人还存在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按规定实施原料控制和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等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10月16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已依法销毁处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当事人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实施五年禁业限制的行政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 黄芳芳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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