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强|文

3月13日,律师邵玉娟在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付集法庭开庭时,遭遇法警殴打。

据介绍,法警抢走了邵律师的手机, 并对其背铐,三人对其进行了殴打,致全身多处疼痛,当时即感头疼头晕,牙齿疼痛伴松动。

事件的起因是邵律师代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附带的民事诉讼,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在开庭前,邵律师向书记员提出复制三期鉴定意见和申请书等材料,被书记员当场拒绝。



邵律师介绍,她完成委托手续后曾向法庭提出网上阅卷,“但是当时书记员说‘你当庭过来也行,或者提前来复制三级鉴定也行,因为我们从网上不能给你推送鉴定意见’。”

但正是这个要求引发了书记员的不满,书记员称她说没有送达通知到本人,不会好好说话,并当场表示就不让复制。随后,双方发生争执。邵律师试图用手机记录禁止她保存不允许复制证据的视频,书记员叫来3名法警,对邵律师进行辱骂和殴打。

事件发生后,被告方一名亲属当场报警,在一份杞县公安局付集派出所的《接处警登记表》中显示,河南道敬律师事务所律师邵玉娟律师在代理一起民事案件开庭前,要求复制案件中当事人的三期鉴定和三期鉴定申请,付集法庭工作人员不让其拍照,随即双方发生争论,后付集法庭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打背铐、抬等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该情况不归公安管辖,建议向上级检察机关投诉。当天,付集派出所作出“不予受理案件”的处理意见。

目前,杞县人民法院院长窦战勇到医院当面向邵律师当面道歉,涉事法警与书记员已经停职。

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律师在法庭被法警殴打的事件。

青年刑辩律师何智娟等人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开庭,休庭后律师依法拍照检察院派员出庭的通知书,被一群法警抢劫手机,殴打。

何伟民律师从广州前往青岛旁听于凯律师被拟处罚停业一年的听证会,青岛市司法局的安保人员不但将他挡在门外,还试图碰瓷式摔倒,最后保安把何律师粗暴推倒致其受伤。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法院第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前来旁听的郭睿、王兴未、冷慧律师因拒绝在安检中交出电子设备被锡林浩特市法院法警喷辣椒水。

事实上,律师的执业权利是有最高法明文规定的,而人民法院的法庭规则也明确了对于参与庭审人员的行为规范。

但在相关司法实践活动中,律师执业权利被剥夺,法警暴力执法只事态却屡屡发生,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仍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些年被提及众多的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时常受到限制,导致律师无法充分了解案件情况,难以有效履行职责。部分司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对律师存在偏见,对律师的正常执业活动不够尊重和支持,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和惩处机制。

今年全国两会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就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了相关议案。

河南发生的这一起法警殴打律师事件正是这一问题的典型表现,司法行政化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极易形成某种权力的失范,而这种权力失范却又很难进行有效纠正。

法官、法警的违法行为得不到监督,但律师却在法庭中屡屡被执法,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的司法逻辑。

在前不久,发生在河南洛阳的一起因律师曾武在休庭时发现休息区被非法安装了信号屏蔽器并试图关闭时导致信号屏蔽器掉落一事,最终律师却被当地公安施以行政处罚。

如此天壤之别的执法,并非法治的本意。

我想,河南这起律师被法警殴打的事件,仅道歉了事是极其不恰当的,在纪律处分之外,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

邵玉娟律师的遭遇是一面镜子,它照出的善恶美丑关乎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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