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瞄准老人宠溺后辈的心理,“装孙子”实施诈骗,扬州市区的冯大妈就上了当,被骗5万元。幸亏冯大妈及时报警,民警将赵某等人抓获归案。据查,在两三天时间里,赵某等人已骗取老年人钱款50万元。3月13日,这50万元被骗赃款全部被追回,并发还给了各被害人。


2024年8月的一天,扬州的冯大妈突然接到“孙子”的来电,称自己与他人发生冲突被拘留,需要十万元“赔偿金”私了,否则不仅会被学校开除,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并且称千万不要告诉其他家人。

“孙子”闯祸,老人十分着急,可是她手上并没有这么多钱。这时,“孙子”表示同学的父亲是律师,可以帮他和对方商议“赔偿金”的数额,希望奶奶能尽力筹钱。

冯大妈连买菜的钱都凑上了,凑了五万元现金。第二天,“孙子”又打来电话,让冯大妈前往指定地点,将五万元现金交给一名接应人。拿到钱之后,对方的一个举动引起了冯大妈的警觉,“大概过了两分钟不到,拿钱的人电话到了,他说你的钱我已经转出去了。当时我惊起来了,然后我就打电话给我孙子,我说你最近有什么事啊,他说奶奶我没有事啊。”冯大妈感觉不对劲,立马报警求助,广陵警方很快将嫌疑人赵某、王某、米某抓获归案。

据调查,2024年7月30日至8月2日期间,赵某按照上线电信诈骗人指示,召集被告人王某、米某一同至山东青岛、江苏扬州等地,配合上线电信诈骗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上线人员通过冒充被害人“孙子”,虚构“孙子”将他人打伤需要赔款且不能告诉家里人等“事实”诱骗被害老年人,并在微信群聊中发送指令,指使赵某开车将王某、米某送到指定地点与被害老年人见面。王某、米某与被害老年人见面后,通过编造虚假身份、虚假姓名、接打虚假电话等方式,骗取被害老年人钱款,并与赵某共同将所骗钱款转移。经查明,三人共计骗取被害人刘某、熊某、徐某等5人现金5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等3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3人与他人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最终,法院结合本案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因素,以被告人赵某等3人犯诈骗罪,判处五年三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事审判案件生效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密切配合,将所有涉案款项全部追回,经过梳理,各被害人涉及的被骗金额,从3万元至28万元不等,涉案总金额为50万元。


3月13日,扬州广陵法院将22万元现金现场发还给了在扬州的被骗老人,另一名山东被害人徐某无法赶到现场,法院通过转账,发还了28万元被骗款。

通讯员 梁田田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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