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探索小院“大管理”的特色路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立足实际 以“三个结合”统筹工作布局

扬州经开区检察院作为仅有30人政法编制的较小规模体量基层院,立足市检察院派出院和派驻国家级经开区的双重定位,以“三个结合”为核心,发挥好“三个管理”的执行者、实践者的基础作用。规范要求与本院实际结合。将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落地落细,制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三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针对内设机构“1+4”(1个检察综合管理部门、4个检察业务部门)的设置,明确各条线责任分工。主体责任与监督管理责任结合。把“一岗双责”与“三个管理”中的责任主体要求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持续发挥好检察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党员干警的“五带头”示范作用。管案与管人结合。深化“三个管理”,加强管理结果的运用。该院把“三个管理”与选拔任用、评先推优以及追责惩戒相结合,统筹案件质量评价和检察人员绩效评估。

机制创新 以“六项机制”优化运行效能


△双月“开”讲专题讲堂


△案件质量“面对面”剖析会

扬州经开区检察院通过每月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听取各部门办案质效梳理分析,及时掌握检察业务数据变化,针对性研究举措,实现科学决策。通过案件质量“面对面”剖析会制度,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纠错、考核指导的功能,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通过双月“开”讲制度,每逢双月最后一周,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开展专题讲座,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季度报告制度,建立常态化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督促制度,每季度对全院办案质效、检察贡献度、业务队伍成效情况梳理汇总。通过半年会商制度,把业务质效分析研判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半年时段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措施。通过全年述职述廉制度,将“三个管理”成效和问题不足、改进措施纳入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评估管理成效。

责任压实 以“五类主体”明晰权责边界

压实检察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检察长统一领导、负责决定重大办案事项,全力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壁垒,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压实检察委员会对全院办案的重点管理责任。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取业务管理重要情况报告,对重大业务工作进行决策、指导和监督等。压实办案部门主要负责人管理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三个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办案质效监督管理和措施落实。压实全体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责任。员额检察官是“三个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作为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的“双重执行主体”,负有“双重责任”。压实各部门的岗位责任。业务部门、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各司其职,把责任的归属、落实、认定、追究与“三个管理”紧密结合。

专项突破 以“四个专项”牵引质效突破


△枫桥经验实践岗

以青年干警业务素能提升专项行动,打造推进“三个管理”的梯队力量。以“周五早八点”检察文化品牌活跃学习方式,以“枫桥经验实践岗”践行为民司法。以“四同步”办案组攻坚克难专项行动持续打造“四同步”办案组党建工作品牌。以服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检察机关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细化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工作举措。以“案件质量强化年”专项行动,深化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开展自查、核查、评查的案件“三查”工作,以个案办理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

来源:江苏法治报

作者:朱方圆 张靖阳

编辑:卞洁璟 吴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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