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坚定不移把纪律建设作为恒常之功,持续深化普规普纪,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一个村的两个组长,把土地征收后的赔偿名额做起了“交易”,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最终从破纪走到破法。 《案说规纪法》第四十四期,看这笔“交易”如何东窗事发。

被“买卖”的名额

【模拟画面】

村民A:你们看,怎么这次农转非的名单上都是一组组长的亲戚?

村民B:这个像是有点没对。

村民C:肯定是他们商量分了!

村民A:那不得行,这次怎么我家里一个人都没在上面,这个要去过问一下才要得,不然怎么行?要公开透明……

【模拟画面】

村书记:今年省上有个高铁站建设项目要走我们村上过,主要涉及到一组、二组的地块。土地征收后,政府会对失地农民进行安置,分配农转非名额,也要买社保。各组的组长提前把你们土地的边界划清,避免以后扯皮。

【同期声】

主持人: 2022年,高铁站建设项目落地,需要从该村经过。动员大会召开后,土地征收赔偿认定等事项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可是个别村干部,却在这名额分配上动起了“歪心思”,打起了“歪主意”,他们“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主持人:王某,中共党员,该村一组组长。张某,该村二组组长。在原本的分配计划中,一组占地面积少名额有限,二组占地面积广名额较多,为了补贴名额,一组组长王某就趁机找上了二组组长张某,你出钱来我出力,二人一拍即合,合作导演了一出“暗度陈仓”的把戏。

【模拟画面】

王某:兄弟,你们这次 符合农转非条件的人多不多?

张某:我印象中基本上都不需要。

王某:你们又不需要名额,把农转非名额让给我们。

张某:那我们队上不就吃亏了?

王某:拿钱嘛,到时候我们当买这个指标,我问下哪些人需要,把钱凑出来给你们就是了,你们也不得吃亏嘛。

【同期声】

主持人: 张某和王某背公向私,私相授受,协商由一组筹资30万元向二组“购买”农转非名额。如此一来,一组获得了安置名额,而二组则获得了30万元。这笔看似“互惠共赢”的“交易”,却成了两人“破纪”到“破法”的开始。

【模拟画面】

亲戚A:哥,今天啥子好事,把我们这些兄弟姐妹些喊到屋头来。

王某:肯定是有好事,这次这个高铁建设项目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但我们的名额少,我跟二组组长商量了,花30万买10个名额。你们看,愿意的就出钱,这个是件好事情。

亲戚A:10个人30万,划得着。一个人才投3万块钱,当然要得了。

【同期声】

主持人: 而在另一边,张某也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组上征地面积多,名额也多,我分出去几个谁也不知道。”“就算老王不找我分,也会找到别的组商量,不拿白不拿。”内心的天平逐渐倾斜,这笔“不义之财”带来的诱惑最终战胜了张某的理智。

主持人:拿到30万元现金后,张某将钱锁进了自家的柜中,自以为是神不知鬼不觉,后来将钱全部补贴家用,迅速地挥霍一空。只要有行为发生,必然会留下痕迹,有了痕迹总会被发现。农转非名额落定后不久,王某安排“亲友团”私占名额的事很快就被发现,顺藤摸瓜,张某私下将农转非名额转卖的行迹也一并暴露。

主持人:纵观本案,这笔30万元原本是张某与王某私下协商,以让渡土地权属的形式,由一组部分组员筹集,并以“土地补偿款”的名义给予二组的钱款,而张某利用村民小组长的便利,将该钱款据为己有并挥霍的行为,已然涉嫌职务侵占罪。

主持人:值得注意的是,同属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行为还可能涉嫌贪污罪,区分两罪的关键在于:一是贪污罪主体仅限国家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二是贪污罪除了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还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企业等的财产所有权;三是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为本单位的财物。 最终,当地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与此同时,王某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主持人:王某与张某肆意妄为,把“小组长”当成“小组家长”,让职责担当靠边站,将为民服务脑后抛,必然将自己推向更深的深渊,如今幡然醒悟,悔之晚矣。

来源:清廉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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