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3期目录
特别策划:以实践法学研究助力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以同行专家为对象的法学论文写作模式
——黄文艺
专题研究:行政行为吸收理论及其实务展开
论行政行为之间的吸收关系
——胡建淼
论征收中对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意见的司法审查
——章文英
法学论坛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构建
——汪海燕
行政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余凌云
法官说法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课题组
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与授权确权程序衔接机制的探索
——张新锋
执行和破产程序中生态修复的司法保护路径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问题探讨
类型化视角下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归结思路
——刘成杰
确权背景下数据产权的变动规则研究
——李东民
年度综述
续章与新篇:中国人工智能法治研究2024年度观察
——AI善治学术工作组
会议综述
深化生态环境司法国际交流合作 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法治力量
——“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会议综述
——朱 婧
特别策划:以实践法学研究助力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以同行专家为对象的法学论文写作模式
——黄文艺
作者简介
黄文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总编辑。
摘要
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是法律人的共同追求。法学论文的研究和写作,一定要以同行专家为对话对象。一是从同行专家的需求和期待出发提出并论证新观点新论断,二是从党和国家法治建设战略部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等领域发现并提炼好选题,三是从问题、材料、方法、命题四个方面创新出新,四是从论文各个部分的功能定位优化结构布局。
关键词
同行专家期待 法学论文选题 法学论文出新 法学论文布局
专题研究:行政行为吸收理论及其实务展开
论行政行为之间的吸收关系
—— 胡建淼
作者简介
胡建淼,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一级教授。
摘要
行政法是规制行政行为的法,行政法学以行政行为为主要研究对象。行政行为种类繁多,某些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着吸收关系,即在两个行政行为之间,一个行政行为吸收了另一个行政行为的功能,被吸收的行政行为失去独立存在的法律意义。行政行为之间的吸收模式大量发生在“后行为”吸收“前行为”,但也存在“前行为”吸收“后行为”以及两个行为同步作出并同步相互吸收的现象。基于这一现象和规律,创设行政行为的吸收理论非常重要。这不仅体现了行政法学,特别是行政行为理论的丰富和成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改变“一行为一诉”和“一行为一判”的传统行政诉讼模式,探索和推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新途径、新模式。
关键词
行政行为 吸收关系 行政争议 行政诉讼
论征收中对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意见的司法审查
—— 章 文英
作者简介
章文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级高级法官助理,法学博士。
摘要
被征收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系依法予以补偿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否为合法建筑的判断标准,主要依据之一为是否依法进行登记。实践中,并非未经登记的建筑均为违法建筑,尤其是在特定历史时期或存在特殊原因等有正当理由未进行登记的建筑。为依法、准确给予征收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第2款就如何对未经登记建筑认定作出专门规定。但在实践执行中存在多种情形,如有的严格按照规定在征收决定前作出认定,有的在征收决定作出后再作出认定,有的以单独的决定或意见形式对外作出,有的以融合于补偿决定的形式作出等,这使得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意见可诉性问题变得较为复杂,难以作出单一的、确切的结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关键词
房屋征收 未经登记建筑 效力吸收 可诉性
法学论坛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构建
——汪海燕
作者简介
汪海燕,安徽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
犯罪结构的轻刑化特点要求构建与之相匹配的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相较于狭义的犯罪记录概念,我国应采纳广义的犯罪记录概念,具体包括国家专门机关所作出的过程性记录、最终的处理决定,以及刑事司法机关之外的主体记载的对犯罪人产生不利影响的犯罪记录。在基础理念上,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构建应遵守责任自负原则,以防止附随后果不当影响涉案人员的家庭成员和亲属;遵循有效预防理念,以保证附随后果的施加具有正当性;遵循比例原则,以实现罪行与附随后果的相互协调。在构建的具体路径方面,唯有将犯罪记录封存对象从未成年人扩展至成年人,采取“微罪-轻罪-重罪”的渐进式封存模式,细化犯罪记录查询的条件,以及明确违反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法律后果与救济途径,才能切实发挥犯罪记录封存的制度功效。
关键词
轻微罪 犯罪记录 附随后果 责任自负 比例原则
行政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余凌云
作者简介
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本文获得清华大学教材建设定向支持项目“本科优秀教材建设”资助,在此致谢。
摘要
“三步分析法”是行政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包括梳理案件事实、检索相关法规范以及分析解决争议。这三个步骤是行政法案例分析的基本要素,无论采用何种案例分析方法都必须具备。从当下行政法体系结构出发,民法中的法律关系分析方法、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和鉴定式案例分析法在行政法中仍有局限,但这些方法在行政法案例分析中仍有一定合理价值,可以融入“三步分析法”中进行有限调用。完成“三步分析法”之后,也不妨进一步走向立法论,但不宜固执于规制理论,可以与灵活多样的立法论研究方法相嫁接。
关键词
法律方法 行政案例分析 三步分析法
法官说法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课题组
作者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课题组成员:罗霞,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二级高级法官;徐世超,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助理。
摘要
我国植物新品种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层面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植物新品种侵权典型案例,涉及惩罚性赔偿规则适用过程中的诸多关键内容,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参考范例。为推动该制度更有效落地,需关注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前提条件及程序要求,结合种业行政管理规定,全面考量行为人主观状态与行为后果,精准识别适用对象,坚持行为导向,杜绝不当影响,优化赔偿基数的计算途径,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以有力保障制度的有效施行,维护种业创新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 植物新品种权 审判规则 法定赔偿 赔偿基数
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与授权确权程序衔接机制的探索
——张新锋
作者简介
张新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法学博士。
摘要
我国专利纠纷上诉机制改革的审判实践显示,虽然改革成效巨大,但是专利侵权诉讼与授权确权程序的衔接机制还存在信息数据对接不畅、程序衔接效率有待提升、衔接中易发权利滥用行为等问题。基于专利权效力推定性和保护范围变动性的分析,在现行制度框架下,未来可从如下五个方面优化专利侵权诉讼与授权确权程序的衔接机制:建立专利审查档案数据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共享机制,提升审判人员在技术事实查明时的证据规则运用能力,进一步挖掘侵权诉讼中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功能,探索专利关联民事与行政案件的协同审理机制,发挥专利侵权诉讼中现有技术抗辩的作用。
关键词
专利侵权 专利授权确权 专利权效力 实质解纷
执行和破产程序中生态修复的司法保护路径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作者简介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课题组成员:杨洪富,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黄赛琼,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夏逸琳,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法官助理。
摘要
当前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集中在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上,对已经发生效力的环资类案件如何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环境瑕疵资产如何处置、对破产程序中的生态权益如何优先保障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而执行和破产程序作为环资类诉讼的终局,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能否实现真正有效地治理与恢复。本文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审查的杭州某热镀锌有限公司破产申请案为透镜,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全面解析涉及生态修复类企业案件的特征以及执行和破产程序中生态修复存在的四大挑战,践行以修复为主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创设性地提出生态修复的司法保护完善路径。重点从完善生态修复资金的管理机制、优化生态修复强制执行的程序、统一破产程序中生态修复费用的性质、探索生态修复“执行管理人”制度、构建生态修复府院联动数字化应用等方面提出建议对策,以期为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修复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
恢复性司法 生态修复 执破融合 执行管理人 数字化协同
问题探讨
类型化视角下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归结思路
—— 刘成杰
作者简介
刘成杰,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
随着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其侵权责任的归结对现行侵权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人工智能的可解释性,对于查明因果和合理归责至关重要。基于可解释的类型化方式,传统侵权理论的归责原则及现有法律框架足以因应当前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归结问题。人工智能客体论视角下,“白箱”“灰箱”与“黑箱”三种类型的人工智能,依次可采取过错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同时,为有效平衡技术发展创新、赔偿受害方损失和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应立足法律适应技术发展的原则和创新制度供给的维度,试点推动“黑箱”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化,尝试和观测其侵权责任的独立归结。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可解释性 类型化 责任归结
确权背景下数据产权的变动规则研究
——李东民
作者简介
李东民,司法部办公厅干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
数据产权是区别于传统物权、债权与知识产权的新型财产权。数据产权的主体应区分数据来源者与数据处理者,其客体应限定为数据而非信息。数据来源者的数据所有权系基于事实行为而取得,登记非对抗或生效要件。数据资源持有权的首次登记可采登记对抗主义规则,移转数据产权时则采登记生效主义规则。但如果数据资源持有者为国家,则无须进行登记。对数据加工利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的设立、变动与消灭,可采登记生效主义规则。对于登记制度的实现,可通过开设数据所有权账户实现数据所有权的登记,通过登记生效规则实现数据用益权的登记。
关键词
数据产权 产权变动 登记 三权分置
年度综述
续章与新篇:中国人工智能法治研究2024年度观察
——AI善治学术工作组
作者简介
AI善治学术工作组,执笔人包括:张凌寒,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杨建军,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文禹衡,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副教授;程莹,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主任工程师;郑志峰,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赵精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旭至,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徐小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院副教授。
本文系司法部202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重点课题“人工智能时代网络空间安全风险识别与法律应对”(项目编号:24SFB1011)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
2024年可视为中国人工智能法治研究的新元年,进一步夯实了人工智能法治研究的中国叙事结构和自主知识体系。在研究议题上,呈现出“续章出新篇”的特点。在“续章”方面,决策式人工智能(算法)持久不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问题重者恒重,智慧司法、自动驾驶、具身智能和元宇宙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平分秋色,人工智能法律责任研究仍然侧重民刑。在“新篇”方面,生成式人工智能风险治理堪称学术热点,人工智能数据语料库建设成为焦点,人工智能法治进入研究元年。
关键词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生成式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训练 人工智能立法 决策式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
会议综述
深化生态环境司法国际交流合作 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法治力量
——“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会议综述
——朱婧
作者简介
朱婧,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际传播效能,促进环境司法领域广泛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合作,于2024年11月8日在四川成都举办“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来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以及中国、美国、英国、巴西、印度尼西亚、肯尼亚等国的大法官、专门法院院长和专家学者应邀参会。会议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比较研究与借鉴”“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绿色转型和绿色金融案件裁判规则”三个议题深入交流。会议取得丰硕环境法治绿色成果,外方代表高度评价中国环境法治和环境司法经验成效,并表达深化环境司法国际合作积极意愿,共同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法治力量。
关键词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环境法治 绿色发展 环境司法国际合作 人类命运共同体
扫上方二维码订阅
扫上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法律适用微信公众号
编辑:陈诗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