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10余次调解,
邱某等30名司机和 韶关某汽运公司
就双方的劳动争议纠纷问题
达成一致意见,
并在韶关中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而后,汽运公司依约向邱某等人
支付了16万元作为经济补偿。
至此,该案圆满落幕,
双方当事人为表示感谢,
向法院工作人员送来锦旗。
涉案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律师向韶关中院送来锦旗。
2018年,汽运公司因线路经营权到期终止了相关线路的经营,导致驾驶该线路营运客车的邱某等30名司机下岗,双方就经济补偿金问题多次协商,但因存在较大分歧始终无法协商一致。为维护自身权益,邱某等30人先后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案件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审理等程序后,来到韶关中院的办案法官手上。
双方纠纷持续多年的症结何在?为找准矛盾根源“对症下药”实质解纷,办案法官详细了解了纠纷的来龙去脉,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多次组织开展调解,并向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进行良性沟通,合理调整诉求,逐步缩小了双方分歧。
“相对调解而言,打官司耗时更长、花费的诉讼费等成本也更多,所以法院更希望双方能好好地谈一谈,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说罢,法官让双方谈谈自己的想法。
“城市客运是城市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多年来我们一直苦心经营。但近年来,客流量较以往大幅减少,营收大幅降低,我们公司正面临经营困难……”汽运公司方表达了自己的难处。
“我们理解公司的难处,但补偿金属于我们收入的一部分,事关我们的生活。”司机一方说道。
“考虑到司机可能存在的困难,我们愿意支付部分款项作为补偿。但是补偿数额能不能适当降低一点?”随后,法官根据司机对于补偿数额的预期、以及汽运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组织双方多番磋商,并最终促成双方就30名司机的补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司机们亦承诺收到款项后不再追究公司责任,涉案双方委托代理律师签订调解协议,该案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司机们顺利拿到补偿款项,汽运公司妥善处理了该系列纠纷后,也得以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改善经营方面中去。
涉案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律师签订协议。
实质化解该案,韶关中院获得了来自双方当事人的“好评”。接下来,韶关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妥善办理好每一起司法案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韶关、平安韶关贡献法院力量。
文/图:黄健婷 刘理文
编辑:刘青
审核:陈东阳 刘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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