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度全省法院系列十大案例”,其中,平远法院《某银行平远县支行诉林某等4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成功入选十大执行案例。

记者从平远法院了解到,2022年,谢某、林某作为担保人为谢某文、杨某的27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因谢某文、杨某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某银行股份公司平远县支行将谢某文、杨某、谢某、林某诉至平远县人民法院。经调解,确认谢某文、杨某需偿还银行270万元本金及利息,谢某、林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谢某文、杨某未履行调解协议,银行向平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平远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冻结4名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车辆及房产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林某表示愿意配合处理其名下商铺,但对司法拍卖周期长、成交价不确定及需承担额外拍卖费用表示担忧。为高效处置该商铺,平远县人民法院提出“法院监督+自主售卖”财产处置方式,银行亦同意林某在确保售价不低于评估价的前提下自主售卖商铺。10天后,林某将商铺售出。后平远县人民法院将执行到位的银行存款117924元和不动产自行售卖、拍卖款41138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平远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平远法院采取“法院监督+自主售卖”方式,由被执行人自行寻找买家,自主售卖成交价比评估价高2%,用时比司法拍卖缩短4个月,还节省了传统司法拍卖所需的辅助费、腾退费等必要费用近7万元,不仅显著提升财产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处置财产价值,还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曾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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