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1年,A 建筑公司与 B 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 1.2 亿元,工期设定为 730 天,自合同签订次日起算。按照合同约定,A 建筑公司需按工程进度节点完成相应施工任务,B 房地产开发公司则需在特定阶段支付相应工程款,首批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15%,应在合同签订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工程初期,A 建筑公司依约组织人员、调配设备入场施工,顺利完成了基础工程部分,达到首个付款节点要求。然而,B 房地产开发公司却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支付首批预付款,延误达 30 天之久。这一情况直接导致 A 建筑公司后续材料采购受阻,施工进度放缓。尽管 A 建筑公司多次发函催促,B 公司仅支付了小部分款项,仍未足额到位。
随着工期推进,又逢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超出合同订立时预期涨幅近 30%。A 建筑公司认为,依据合同中关于“材料价格波动调整”条款,B 公司应当补偿材料差价,以保障工程质量与顺利进行。但 B 公司对此持有异议,坚称合同已锁定价格,拒绝补偿。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施工多次停滞,最终 A 建筑公司在工程完成约 60%时,因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施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B 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补偿材料差价、承担因延误付款造成的停工损失,并解除合同;B 公司则反诉 A 建筑公司延误工期,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案件结果
法院根据 A 建筑公司提交的设备闲置清单、工人误工记录以及财务报表等证据,认定 B 公司因未及时付款导致的停工损失为 350 万元。最终判决 B 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 2800 万元、补偿材料差价 1200 万元、赔偿停工损失 350 万元,并解除双方施工合同。
律师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合同条款解读与履约保障:在工程合同中,付款节点、违约责任、材料价格调整机制等条款是双方权益保障的关键防线。例如,若合同未明确“材料价格波动调整”细则,A 建筑公司在主张材料差价时将面临重重困难。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邀请专业法律人士参与审核,确保条款清晰、无歧义,既能约束对方,又能保护自身在各种复杂情况下的利益。同时,履约过程中,一旦对方出现违约迹象,如 B 公司未按时付款,应及时发函催告并留存证据,这是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证据收集与诉讼策略:A 建筑公司胜诉的关键在于其扎实的证据收集工作。设备闲置清单、工人误工记录、财务报表等全方位呈现了停工损失;往来函件证明 B 公司违约事实。在诉讼中,律师要善于整合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围绕核心诉求,如本案中围绕工程款支付、材料差价补偿、停工损失赔偿等,制定精准诉讼策略。对于 B 公司而言,反诉虽有一定主动性,但因自身违约在先且证据不足,未能得逞,警示当事人反诉需谨慎,基于事实与充分证据。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考量: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引发争议,涉及情势变更原则适用。虽合同约定价格锁定,但当价格波动超出正常商业预期,严重影响合同履行公平性时,法院依据情势变更审查双方责任。这提醒企业在合同签订时,对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要有前瞻性预估,约定合理调整机制,避免日后纷争;纠纷发生后,要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情势变更条件,合理维权。
律师寄语
工程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巨额资金、复杂技术与多方利益交织,一旦陷入泥潭,企业可能面临生存危机。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签约前,吃透合同条款,莫让模糊表述埋下隐患;履约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违约行为易引发连锁反应,摧毁合作根基。当纠纷不可避免,冷静搜集证据,借助专业律师团队力量,依法维权。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