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3月,工农革命军到达湖南桂东之后,为了规范部队的行为准则,塑造良好形象,“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正式颁布。其中“三大纪律”的第二项“不拿工农一点东西”,后来逐渐演变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井冈山会师之后,红军面临着严峻的经济形势,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如此庞大的部队靠什么来养活?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个组织——共产国际。1919年,列宁为了向全世界输出革命,在莫斯科宣布成立共产国际。次年,共产国际派代表带着一定的经费,来到中国帮助建立中国共产党的早期组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每个月都能得到共产国际提供的活动经费,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红军成立初期,共产国际提供的资金就成为红军重要的经济来源,对于红军维持日常运转起到了关键作用。除了资金方面的援助外,共产国际还通过各种渠道,为红军提供一些军事装备和生活物资,并派军事和政治干部为红军发展提供帮助。
然而,随着国内形势的不断变化,共产国际对于红军的援助也开始有所改变。为了彻底解决收入来源的问题,达到自给自足的目的,红军通过“打土豪”,没收了地主、劣绅的财物,分给农民或用于军需。
1931年11月,中央对税收征管做了明确规定,各地征税也取得明显成果。税收成为红军的又一项经济来源。再加上发行货币、公债,公营企业和公田收入,红军在发展经济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
1932年初,毛泽民奉命前往赣南调查钨矿的情况,中央苏区第一个公营钨矿铁山垅钨矿正式成立。随后,毛泽民又到仁凤山走访调查,开办了“中华钨砂公司”,恢复了当地已经停滞的钨砂生产。
由此,红军依靠分布在江西南部丰富的钨矿资源,将钨矿开采、冶炼、销售这一链路全部打通,使钨矿生产走上了规模化、专业化的道路。
钨作为制造武器弹药不可缺少的材料之一,在当时的国际市场上有很大的需求。苏区通过与白区的商人建立贸易联系,利用各种渠道将钨砂运出江西,再转销到国际市场,为苏区带来了可观的财政收入,保证了苏区军民的基本生活和军事需求。
1937年国共第二次合作之后,国民政府按照编制发放军费,从最初的每月30万法币,后来增加至63万法币,三年时间里累计发放3175万元。然而,这些钱也并非都能按时发放到位,尤其是国共摩擦尤为激烈的时期,国民政府干脆停止发放。
为了减少军费开支的压力,八路军在根据地积极开展生产活动,开垦荒地种植粮食,建立小型农场,开办作坊,再加上海外爱国侨胞捐款捐物,八路军实现了粮食和物资的自给自足。
从早期的依赖共产国际援助和打土豪,到通过税收和发行货币建立经济体系,再到国民政府拨款和自主筹款,革命军队最终形成了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不但解决了生存问题,也为革命胜利奠定了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