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光明区保障房配租新政公布
非深户也能申请
最高70平方米以上
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那么新政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有哪些呢
贴心的小编为大家汇总
配租对象
明确配租方式,面向个人配租或者面向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
面向符合条件的在深青年人、新市民、各类人才配租或者面向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此外,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增加了面向个人配租的渠道,避免因企事业单位不满足准入条件,但符合条件的职工无法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问题。
面向个人配租申请条件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3️⃣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4️⃣申请人具备市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个人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光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并按照要求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1️⃣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户籍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
4️⃣申请人具备市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证明材料;
5️⃣配租通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面向企事业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申请纳入需求库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实际经营地址在光明区;
2️⃣符合《评分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条件;
3️⃣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配租面积
建筑面积不超过七十平方米的套(间)为主,并综合考虑家庭人口数、学历、职称技能等因素确定配租面积标准:
1️⃣单身居民配租建筑面积以不超过三十五平方米为主;
2️⃣二人家庭或者申请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之一的,配租建筑面积以不超过五十平方米为主;
3️⃣三人以上家庭或者申请人具有博士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之一的,配租建筑面积以不超过七十平方米为主。
4️⃣建筑面积七十平方米以上的房源,可以根据情况面向四人以上家庭、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被认定为特级技师的申请人配租。
企事业单位可以安排多名单身职工入住一套住房,但入住职工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十五平方米且不超过三十五平方米。
换房规定
个人申请并承租光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因家庭人口数、学历、职称技能等变化需要更换住房的,可以申请调换一次光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办理租赁手续前,申请人的住房、婚姻、家庭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
可以住多久?
光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后仍然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承租人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申请续租。
选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光明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1️⃣选房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均视为放弃选房。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
2️⃣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zcfg_116521/qzfgfxwj/content/post_11995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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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光明区住房保障局
▌编辑:柯南(吴德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