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选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公开选定本院及辖区云安法院、罗定法院、新兴法院、郁南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有关事宜发布如下公告,请已进入云浮辖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机构按本公告具体要求申请报名。
一、选定机构数量及至少需派驻人员数量
云浮中院:选定1间机构提供服务,至少需派驻4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开展辅助服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辖区云安法院、罗定法院、新兴法院、郁南法院委托本院在本次公开选定中,一并完成选定服务机构工作。提出的需求如下:
云安法院:选定1间机构提供服务,至少需派驻3名工作人员在云安法院开展辅助服务工作。
罗定法院:选定2间机构提供服务,每间机构至少需派驻3名工作人员在罗定法院开展辅助服务工作。
新兴法院:选定1间机构提供服务,至少需派驻6名工作人员在新兴法院开展辅助服务工作。
郁南法院:选定1间机构提供服务,至少需派驻5名工作人员在郁南法院开展辅助服务工作。
二、选定方式
本次选定采取由已进入云浮辖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机构自愿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应文件(材料),本院组织评审并确定选定机构的方式进行。
三、选定程序
选定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为原则,分为公告、报名、评审、公示和确定五个阶段进行。
1.公告。通过云浮日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选定公告,公告期为7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结束日期为节假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即2025年2月12日至2月20日)。
2.报名。已进入云浮辖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机构,均可在报名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报名的,不纳入本次选定范围。拍辅机构必须如实报名,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且从云浮辖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中除名。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九份。
(1)派驻人员数量。主要评价按本公告第一项“选定机构数量及至少需派驻人员数量”,在不低于至少需派驻人员数量标准下,拍辅机构自行提出具体派驻各需求法院的人员数量。本项要求派驻人员须为具有网拍司辅服务经验、与拍辅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不含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人员)。
(2)服务收费。主要评价在不超过省法院《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标准下,拍辅机构自行提出的具体收费标准。
(3)提供设备。主要评价能够提供给拟派驻各需求法院人员使用、便于拍辅人员更好地开展辅助工作的交通工具、摄影摄像等拍辅设备种类及数量,由拍辅机构自行提出具体设备清单。本项至迟须在签订服务合同时实际提供到位。
(4)跨地区服务能力。主要评价具备跨市、跨省开展协助制作拍卖财产视频、调查核实拍卖财产现状、权利瑕疵、过户条件、所欠税费、张贴公告、现场看样、保管看管、财产交割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能力。本项需详细列举可跨市或跨省提供服务的具体市、省名称和可提供服务的具体事项,并确保服务协议期限内实际执行到位。
(5)增值服务。主要评价除拍辅工作外,能够向法院提供的对有效提升拍卖成交率的其他增值服务项目。本项须提供佐证材料(现场操作演示录音录像等),涉及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另行收费的,须特别说明。
(6)服务承诺。报名拍辅机构须承诺如选定后,自觉接受选定法院的管理,按本公告及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入库公告要求和选定法院的合理要求(由签订合同时选定法院提出),履行工作职责和承担相应义务。如有违反,自愿承担解除服务合同,情节严重从云浮辖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中除名等不利后果。
报名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即公告期限内),通过邮寄或当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至本院执行局,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同递交。不报名或逾期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选定资格。
3.评审。报名材料提交本院承担本次选定职责的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指定成员组成工作小组审核,重点围绕派驻人员数量(权重40%)、服务收费(权重10%)、提供设备(权重10%)、跨地区服务能力(权重20%)、增值服务(权重10%)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并由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权重10%),综合形成初步意见。各项权重得分总和即为量化评分总分。
4.公示。根据评审形成的初步意见,按量化评分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将待选定机构名单在发布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总得分相同的,根据占权重最高的分项评分得分确定顺序,依此类推。
5.确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量化评分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选定机构。由本院及各委托法院根据各自选定机构数量,分别签订为期1-2年的服务协议。同等条件下,拍辅机构已提供或正在提供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服务的,可优先选定。
特别提示:报名拍辅机构被确定为选定机构后,须按人民法院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及服务承诺承担网拍辅助工作,及时签订服务协议,不得因地理位置、案件(财产)数量等原因而拒绝。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承担网拍辅助工作的,经网拍辅助机构申请或者委托法院决定,可按顺序递补或另行选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司法解释以及人民法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特别提示:请有意向的拍辅机构详细阅读公告内容,一经报名即视为对公告内容的完全知悉及认可,并需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766-8186342。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声屏路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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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2日
供稿:执行局
编排、一审:叶佩琳
二审:朱峰立
三审:李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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