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贾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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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在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法定情形(过失性辞退),其中就包括“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员工涉嫌犯罪,企业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若员工被免予起诉是否适用呢?本文试从法律角度进行简要分析。
一、什么是“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这一概念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
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法律并未说清楚何种情况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认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认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办发〔1994〕289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①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②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③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予刑事处分(刑事处罚)的。
值得注意的是,“免于起诉”的法律概念已经不复存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3)367号:“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依据上述文件可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主要指人民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两种情形。因此,当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时,意味着员工在法律上未被认定为犯罪或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是否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核心依据是法院出具的判决。
三、员工和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即便劳动者涉嫌犯罪,仍然享有劳动法赋予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者涉及违法犯罪行为但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能滥用过失性辞退条款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有可能因违法辞退引发劳动纠纷。那么,企业和员工遇到类似情况应当如何操作呢?
首先,当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用人单位不应盲目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若人民检察院对员工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那么该员工就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存在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的风险。
其次,若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过错,企业仍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积极同劳动者对接沟通,及时指出劳动者的相关过错,要求劳动者出具书面文件,如检讨书、情况说明后,存档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确定是否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此时应积极对接企业或安排家属对接企业,主动坦白事实情况,切勿消极逃避。
另,参照《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在员工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暂停发放员工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待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再予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起见,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员工或家属,要求配合并签字。
综上所述,劳动者被免于刑事起诉的情况下,企业无权依据过失性辞退条款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劳动法,也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企业也并非无可奈何,企业首先不能盲目撇开关系,而应当主动联系劳动者及其家属,主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司制度决出合理决策,必要时可以中止劳动关系,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归根结底,企业应当尊重劳动法的规定,避免因过失性辞退条款引发劳动纠纷。
贾特律师 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副主任助理、党支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西安浐灞国际港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工作队成员、陕西省图书馆“普法惠民 伴您同行”项目公益律师
业务领域:企业合规、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合同纠纷、行政复议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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