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申请执行人,通过这个案件,我为互助法院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你们真心为民解忧,解决了我的困难,是人民的好法官!”2月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海某某专程来到互助法院执行局送了一面锦旗,感谢案件承办人陆续为其追回了19万元借款。
2021年李某因开设沙场资金紧张,向海某借款49万余元,还款期限逾期后,李某未偿还借款。为此,海某将李某诉至法院。互助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李某支付海某案件款共计49.2万元。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海某向互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调查方式,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因执行标的较大,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低,经过案件承办人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后案件终结执行。后期因被执行人李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案件款。申请执行人海某申请恢复执行,经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为敦促被执行人李某履行案件款,法院将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后期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终本”,但案件承办人始终跟踪对该案的执行。为能执行到案件款,案件承办人坚持执行不放松,被执行人在强有力的执行震慑下陆续履行案件款合计19万元。虽然未能执行到位全部案件款,但申请执行人特意将一面印有“公正司法温暖人心、高效执行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了案件承办人手中,诚挚感谢案件承办人高效、公正地执行案件,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一面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互助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是对互助法院干警的鞭策鼓舞。互助法院将持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如我在执”工作态度,努力办好每一件案件,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为当事人纾难解困,进一步彰显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供稿:杨部国 苗丽春
编辑:席英玲
校对:马茹楠
审核:郑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