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本案发生在北京市海淀区,围绕一套军产房的继承问题展开。核心争议在于被继承人孙女士所立公证遗嘱的效力认定,以及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 号房屋的产权归属和分割方式。案件涉及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军产房的特殊性质及产权界定,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的划分等复杂要点。

二、原告诉求与依据

原告刘悦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由原告刘悦继承位于海淀区X 室房产。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称,原被告母亲孙女士于2021 年去世,生前系某单位退休职工。2013 年 2 月 26 日,孙女士立有一份公证遗嘱,表明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 X 号在其名下的楼房一套是个人财产,去世后全部遗留给女儿刘悦,且不作为其与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孙女士拥有全部产权,2004 年 12 月 8 日孙女士与某单位签订《军队现有住房出售协议书》,协议规定孙女士购买该住房拥有全部产权,房产证也写明孙女士是房屋所有权人,因此原告有权继承该套房屋,要求被告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三、被告答辩意见

被告刘宇辩称:

本案涉诉房屋不应由原告继承,孙女士所立遗嘱处分的涉诉房产应有刘先生的份额,即有被告的继承份额,属于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该遗嘱应当属于无效遗嘱。

涉案房屋应当由原被告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被告应当继承百分之五十的所有权。

四、法院查明事实

家庭关系:刘先生与孙女士系夫妻,育有刘宇、刘悦二子女。刘先生于2000 年去世,孙女士于 2021 年去世。

房屋情况:北京市海淀区X 号房屋系军产房,在刘先生去世后,孙女士于 2004 年 12 月 8 日与某单位签订《军队现有住房出售协议书》,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房价 417167.20 元,用孙女士个人住房补贴 437794.11 元抵扣后实际缴纳房价款零元。

遗嘱情况:2013 年 2 月 26 日孙女士在北京市某公证处立公证遗嘱,将北京市海淀区 X 号楼房一套在去世后全部遗留给女儿刘悦个人所有,且刘悦继承后为其个人财产,不作为与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北京市某公证处于 2013 年作出公证书。

争议事实:刘悦主张诉争房屋系孙女士个人财产,依据遗嘱要求继承。刘宇主张房屋购买时依据刘先生生前职务级别分配,使用了刘先生的工龄及住房补贴折抵房款,系刘先生与孙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孙女士无权通过遗嘱处分刘先生的房产份额,遗嘱无效,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五、法院裁判结果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 号房屋由刘悦、刘宇继承所有,其中刘悦占六分之五份额,刘宇占六分之一份额。

六、律师视角剖析

(一)案件分析

遗嘱效力的精准论证:从遗嘱的法定形式和内容出发,强调孙女士所立公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针对被告提出的遗嘱无效观点,通过分析遗嘱订立的程序和孙女士对自身财产的处分权,指出被告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同时,结合公证遗嘱的公信力,有力维护遗嘱的效力。

房屋产权与继承关系的梳理:深入研究军产房购买政策和产权界定,结合房屋购买时使用刘先生相关待遇的事实,明确涉案房屋为刘先生和孙女士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份额计算上,先析出孙女士个人财产,其余按法定继承分配,再结合孙女士遗嘱对其份额的处分,准确计算出刘悦应得的继承份额,为刘悦争取最大权益。

对被告观点的有力反驳:针对被告提出的遗嘱无效、房屋应按法定继承且自己应继承百分之五十所有权等观点,从法律规定和事实细节出发进行反驳。如以遗嘱的合法性反驳遗嘱无效主张,以房屋产权和继承份额计算反驳被告的继承诉求,成功排除干扰,保障刘悦的合法权益。

(二)办案心得

法律知识的深度掌握与运用:在处理涉及军产房继承纠纷案件时,要全面掌握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相关法律条文,以及军产房特殊政策法规。准确运用法律规定判断遗嘱效力、界定房屋产权和确定遗产份额,为案件分析和辩护提供坚实法律基础。

证据收集与分析的关键作用:重视证据收集,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如遗嘱公证书、房屋购买协议、家庭关系证明等。在本案中,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合理运用,如对遗嘱和房屋购买协议的解读,成功论证我方观点。同时,敏锐捕捉对方证据的漏洞,如被告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进行有力反驳。

庭审策略与沟通技巧:庭审过程中,制定合理的庭审策略至关重要。围绕遗嘱效力和房屋继承份额这两个核心争议焦点展开辩论,针对被告的观点和质疑,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应,避免陷入不必要的争论。注重与法官的沟通,以清晰、有条理的方式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引导法官关注关键要点,提高庭审效果。

应对复杂家庭纠纷的能力:此类案件涉及复杂的家庭关系和情感因素,在处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诉求,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平衡。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尽量避免过度激化家庭矛盾,以专业和理性的态度解决纠纷,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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