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1月16日A5版

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的进程中,一宗跨境商事纠纷调解写下了难忘的一笔。

香港居民邵先生向香港持牌银行借款2000万港元后,因财务情况恶化而违约,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在内地的法院解决纠纷。当他们走进前海法院,这场纠纷迎来转机——2024年5月,前海法院成为“吸纳港澳调解组织为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首批试点的法院。这场2000万港元的纠纷,成为港澳调解机构在广东法院参与跨境商事纠纷调解的“第一案”。

深圳前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哲说:“案子特色鲜明,融合了‘港人、港案、港法、港调解’等多个元素。”这起“港味”十足的案件没有走向漫长的法庭对抗,而是在顺利和解后,开启了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崭新篇章。

“港味”调解率先落地深圳

2014年,香港居民邵先生向一家香港持牌银行申请了一笔2000万港元的贷款。然而,到了还款期限,邵先生却因财务情况恶化而无法还上本息。根据当事人约定管辖,2024年5月,双方走进前海法院,寻求解决之道。

彼时,前海法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率先启动港澳调解机构参与跨境商事纠纷调解的试点工作。这起香港银行与香港居民因借款2000万港元违约引发的纠纷,成为港澳调解机构在广东法院参与跨境商事纠纷调解的“第一案”。


进入诉前调解程序,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当事人涉港、案件发生在香港,这样一宗有着诸多涉港因素的案件来到前海法院,应该委托何人调解?由于当事人提出,希望依据香港法律进行调解,前海法院联系到香港调解会副主席马嫊傃。刘哲表示,正是得益于前海法院吸纳香港调解机构这一创新机制,来自香港的调解机构才可以直接参与广东法院的案件调解。

“案件的争议点主要是还款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马嫊傃熟悉香港法律和交易习惯,很快抓住关键问题并开展调解。不到一个月,当事人便依照香港法律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前海法院为双方出具了具有执行效力的司法确认书。该案全程都在“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上进行,打破了地域和空间的壁垒,提高了调解效率,极大地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金钱。


“港人、港案、港法、港调解”,在刘哲的眼中,这个案件可谓“港味”十足。2024年6月,这宗纠纷主体为香港银行和香港居民、当事人明确要求以香港法律进行调解、还邀请了香港调解员处理的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在差异中探寻跨境调解新模式

在商事纠纷调解领域,一场看似平常的贷款纠纷,因为来到前海法院,经历了一场特殊的 “和解之旅”。

复盘整个过程,刘哲表示,调解机制的创新性探索尤为重要。“既要构建包含港澳地区以及世界各地不同法域调解员的梯次化调解队伍,也要引入更多元的调解机制,才能满足不同需求。”以这宗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案件为例,刘哲直言,香港的促进式调解和内地的评估式调解以及司法确认制度在本案中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据刘哲介绍,本次调解采用的是香港常用的促进式调解,与内地传统的评估式调解有着较大差异。促进式调解以倾听、中立的风格见长,很少做价值判断,相应地,也不会给出具体的解决建议;而在评估式调解中,调解员发挥积极主导作用,分析案件后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在内地,调解协议要写得明确具体可执行,尤其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者申请民事调解书的时候,对协议的要求更为严格,欠款金额、还款方式等细节都要清晰明确。”对此,刘哲认为,类似的办理差异让香港调解员在内地参与调解时多了一种参考。“香港调解员能使用倾听等技巧,打破当事人之间的僵局,这也值得我们学习。”

同时,在刘哲看来,内地的司法确认制度为双方履约增添了一层法律保障。他表示:“不管哪种调解方式,只要能调解成功,我们都欢迎大家来使用。”

司法规则衔接助力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

开放、包容,再度回顾“第一案”,刘哲总结出了这两个关键词。“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自己认为合适的法院来管辖,还可以约定适用香港法律来进行调解,更加开放的是可以选择他认为合适的调解机构来进行调解。”

如今,这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跨境商事纠纷调解在前海乃至整个大湾区激起层层涟漪,为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开启了新的篇章。


2024年6月,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法院,前海法院吸纳了香港调解会、香港和解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作为特邀调解组织。据统计,2024年6月-12月,已入驻的3家香港特邀调解组织在前海法院收案184件,结案154件,调解成功67件,调解成功率为43.5%。这意味着,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从起步跨入发展阶段。

目前,广东已建立了统一的港澳调解员名册,先后选聘120名港澳调解员,并上线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为涉港澳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新路。

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跨境商业活动愈发频繁,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广东法院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白皮书》显示,2019至2024年广东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港澳案件11.1万件,其中涉港案件9.5万件,涉澳案件1.6万件,约占全国法院涉港澳案件的三分之二


这宗港澳调解机构在广东法院参与跨境商事纠纷调解首案是大湾区纠纷化解的缩影,高效、法治、国际化越来越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的代名词。

案件调解结束后,马嫊傃透露了自己的新想法:想去再读个博士,计划就此类调解撰写一本专著。正如她所说,这起案件在推动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的同时,激励着更多人在跨境司法领域不断探索前行。

专家点评


曾学智

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案彰显了广东在司法规则衔接方面的积极探索

随着粤港澳经贸往来频繁,跨境商事纠纷日益增长,高质量、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强。

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前海法院首批试点“吸纳港澳调解组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的方案。同年6月,香港调解机构即在广东成功办结跨境商事纠纷调解首案,标志着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取得新进展。

本案是吸纳港澳调解组织这一创新机制的生动诠释,彰显了广东法院在司法规则衔接方面的积极探索,提升了广东法院涉外调解的影响力。广东法院此举,为跨境纠纷解决提供了创新、高效、便捷、经济的法治路径,推动粤港澳诉讼规则“软联通”,提升了湾区营商环境“软实力”。

本案调解的成功离不开前海法院对港澳调解组织的充分信任与深度合作,以及特邀调解员马嫊傃对两地调解方式的融合。广东法院在多元化解机制上探索了新路,为大湾区内的商业合作提供了更加稳固的法治保障,展现了法治合作的新高度,迈出了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步伐。

作为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我期望调解机制能持续创新,在形成大湾区专业跨境商事调解模式、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羊城晚报 前海法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余淑娴

采写:鄢 敏 曾洁赟 张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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