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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吴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决定对吴某拘留15日……”1月13日,淮安区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吴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场对其下达拘留决定书。


被执行人吴某多次向朋友张某借款共计200万元。经张某多次索要,吴某与其签订了还款计划,约定2020年9月前归还5万元现金,剩余欠款每年还款15万元,然而吴某却始终未能按约偿还,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生效后,吴某依然拒不还款,于是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吴某,吴某不仅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反而采取不现身、不接电话的方式试图规避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网络查控和线下查询,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只能先采取冻结账户的措施。

1月13日,区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张某的举报电话,声称看见吴某在小区里面散步,执行干警立刻驱车前往,在小区拐角处发现了吴某的身影,于是便将其带至法院作进一步的谈话。

谈话过程中,执行干警向吴某说明了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督促他尽快还钱,但吴某一直称自己做生意失败,无力偿还欠款。执行干警对其手机进行搜查,发现其使用的微信支付有大额资金往来。

最终,吴某既不履行还款义务,又无法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对吴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来源 | 淮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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