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度

——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



导语:杏林职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国卫医急发〔2024〕22号)等相关规定,特编制《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度》,包括总则、领导体制、党委职责、院长职责、议事决策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附则等内容,可供公立医疗机构参考。
目录

一、总则

二、领导体制

三、党委职责

四、院长职责

五、议事决策机制

六、沟通协调机制

七、监督保障机制

八、附则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医院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本院存在重大廉政风险的关键岗位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防止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国卫医急发〔2024〕22号)等文件和《**医院章程》,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度,指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党委、党支部、院长及领导班子成员。



二、领导体制

1.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是医院运营管理第一责任人。

2.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3.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定期和及时沟通制度。

三、党委职责

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1.把方向: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引导全院职工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的政治方向。

2.管大局: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研究制定医院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医院改革发展、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各项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患者放心、人民满意的现代医院。

注:购买所属专栏即可阅读全文。

本专栏《2024版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二十项核心制度汇编「附流程图」》,系杏林职苑基于《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及相关政策法规编制,欢迎关注、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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