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15日,几声刺耳的枪响震破了河南郑州的天空。
这一天中午,两名持枪歹徒冲进郑州东北郊的人民银行关虎屯储蓄所,打死一男、一女两名营业员,打伤一名前来存钱的女顾客,抢劫924元现金后向市区方向逃窜。
郑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大队长郑光义带领刑侦、技侦精英分乘三轮摩托车和吉普车,在警笛尖利的咆哮声下,火速赶往关虎屯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一片狼藉,血迹斑斑。
人民银行关虎屯储蓄所的大门敞开着,柜台内的金柜柜门被打开,地上散落着面额不等的人民币,被害的男性营业员躺在柜台内翻倒的椅子旁,身上多处中枪,被害的女性营业员低垂着脑袋,坐靠在柜台内的墙边,身上多处中枪,两名受害人的身下均流出一大摊并未凝固的鲜血。
通过现场勘察发现,储蓄所柜台前的地板上留有一摊血迹,墙上和窗户上均留有大量喷溅型血迹。在现场的地面上,提取到若干枚鞋印,一种是鞋底花纹呈树叶状,长29厘米,推测为一种青年式模压底皮鞋;另一种是鞋底花纹呈“O”形,后跟呈细横条状,推测为布面塑料底鞋。
另外,在现场提取到七枚弹壳和一枚弹头。门外留有凌乱的自行车车辙印迹。
据被害人的同事反映,案发时正值中午,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不多,大家轮流外出吃午饭,歹徒闯进储蓄所,持枪抢劫杀人时,储蓄所里只有一男一女两名营业员在值班。另外,原本停放在储蓄所门边的两辆自行车不见了,推测是歹徒逃离现场时骑走了。
现场初步勘察之后,大队长郑光义打电话问医院,在现场被打伤的那名女青年,伤情怎么样?
医院报告,受伤的女青年腹部中枪,但子弹没有击中要害,没有生命危险,很快就能苏醒过来。
下午14时左右,送医抢救的女青年苏醒过来,作为第一目击证人,她向警方描述了两名歹徒的体貌特征——歹徒为两人,个子一高一矮,都戴着墨镜,看不清眼睛。矮个子长发压耳,留着一小撮胡子,高个子穿着黑呢上衣。开枪行凶的过程中,两名凶犯都没有开口说话,没听见口音。
侦察员在医院对受伤女青年进行询问的时候,在案发现场以及周边寻找目击证人的工作也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有群众反映,两名歹徒年龄都不大,大概25岁左右的样子,身高都在一米七以上,高个子背一个黑色人造革提包,矮个子身高在一米七左右,背一个黄色帆布挎包。
在水利厅工作的两名炊事员案发时正好经过现场,据他们反映,两名歹徒从储蓄所出来后,抢了停放在门口的两辆自行车,骑车向郑州市内的方向跑了。
案情综合上报上去,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将此案定性为极为恶劣的持枪抢劫银行并杀害人命的特大案件。
持枪抢劫银行杀人案,在当时,这种性质的特大案件特别刺激郑州的神经,因为1972年郑州“7·7”特大银行抢劫杀人案,八年过去了,并没有告破。现在,关虎屯又发生这样骇人听闻的案件,如果再不能告破,势必会引起市民的恐慌情绪,损害郑州公检法的形象。
为此,主持省公安厅日常工作的副厅长李广经亲自挂帅,调集精兵强将,组成郑州“11·15”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在当时,老刑警都知道,像这类恶性抢劫杀人案,如果是流窜作案,第一时间堵口子是最关键的一环,如果口子没堵住,让歹徒跑了,那么接下来破案的难度将大幅提高,很多就会成为“无头公案”。
刑警大队长郑光义深知这一点,专案组成立后,经领导批准,郑州市公安局全员动员,第一时间封锁了郑州通往各地的要道关卡;火车站、汽车站、重点路段、公共场所,则由公安干警和联防队员严密巡逻纠察;基层各派出所的户籍警则深入辖区街道,在街道治保组的配合下,广泛发动群众对可疑人员进行大范围排查。
然而,即便如此,专案组还是慢了一步,口子没有堵住。
当晚19时左右,郑光义得到报告,在郑州火车站附近的正兴街味美思烟酒商店门前发现被歹徒抢走的两辆自行车。
这意味着两名歹徒极有可能已混进郑州站,乘火车逃窜了出去。
正焦虑着,尸检和弹壳鉴定,有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