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融媒体时代,如何加强版权保护、避免侵权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饶俊华
融媒体时代,使得信息的传播变得更加便捷和快速。随手转发的朋友圈、微博,也有可能涉及到侵权。昨日“晚报融媒·帮您办”律师团律师巴音其其围绕新媒体和出版单位在创作、传播和版权保护方面法律进行解答。
问:在新媒体创作和传播中,应当怎样进行版权保护?
巴音其其:在新媒体创作中,往往涉及到著作权、商标权等多种知识产权。在进行创作时,应该遵守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不得盗用他人的作品、标志等。
此外,新媒体创作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通过申请专利、商标等方式,对自己的创作进行保护。
在新媒体传播中,涉及到了信息的发布、传播和接收等多个环节。在进行传播时,需要遵守著作权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
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如不得传播他人的作品、标志等。
在新媒体传播中,版权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进行版权保护时,可以通过申请著作权、商标等方式,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保护。同时,也可以通过合法授权等方式,将自己的作品传播给更多的人。
在版权保护方面需要注意的是,要保护原创作品,避免抄袭和侵权行为。如果发现有侵权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问:媒体常见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如何预防侵权呢?
巴音其其:一是图片侵权风险及防范措施。图片是宣传海报、视频中的常见元素,具有独创性的图片属于受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摄影作品或者美术作品。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图片,涉嫌著作权侵权。
常见的图片侵权行为包括:在网络上随意下载、使用他人创作的图片;转载图片版权情况不明的公众号文章;使用来源不明的表情包。
为避免图片侵权风险,可以从以下四方面采取预防措施:自行创作常用图片;取得权利人的授权;设置登记审核流程;定期审查使用情况,对于未经授权、超过授权期限以及来源不明的图片及时删除、下架。
二是字体侵权风险及防范措施。字体同样是宣传报道素材中经常出现的元素,部分字体经过精心美化,在横竖粗细比例、笔画的开端与结束的笔锋、笔画拐角的方面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常见的字体侵权行为包括:在学术活动现场展板或PPT中使用未经授权的字体;使用字库中免费下载的字体但超过协议约定超范围使用;在商标设计中使用未经授权的字体等。
针对字体侵权的防范,除前述预防措施,可选择使用已过著作权保护期限、进入共有领域的古代字体(如黑体、宋体、仿宋、楷书、隶书等字体)进行设计。
三是音乐侵权风险及防范措施。音乐常被用于新媒体视频制作的背景音乐。一首音乐作品包含了诸多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元素,作词人、作曲人对词、曲享有著作权;歌手演唱歌曲,对演唱内容享有表演者权;唱片公司对歌手的演唱进行录制,对该录制内容享有录音制作者权。严格来讲,在对外宣传中使用他人音乐作为背景音乐并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需获得词作者、曲作者、演唱者和唱片公司的四方主体授权。为规避音乐侵权风险,除了前述措施,还可以选择使用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的歌曲。
最后,媒体还可能涉及其他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例如,文字也是对外宣传内容的重要构成部分,使用他人的文字作品,如未经过作者的许可,将有较大可能侵犯著作权,常见侵权方式有改编、缩编、完整复制等。
如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侵权方需承担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因此,应树立著作权侵权防范意识,对宣传报道内容进行充分审核和评估,对包含他人权利的内容事先取得授权,规避宣传报道过程中的著作权侵权风险。
问:新媒体应采取什么措施防范版权侵权呢?
巴音其其:首先,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新媒体平台和创作者应了解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范围和侵权行为的界定。创作者应采取技术措施保护自己的作品不被非法复制、传播,如数字水印、加密技术等。
二是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新媒体平台应完善用户协议和平台规则,明确用户的责任和义务,对侵权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平台应加强自律和监管,防止侵权行为发生。
三是加强版权保护措施。平台可以推出针对盗版者的处理措施,如设立“原创者联盟计划”、规定盗版作品无法获得流量提升等。如果盗版行为是跨平台的,可以呼吁建立跨平台间的反盗版机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侵权问题。
四是技术手段防范侵权。利用数字水印、加密技术等手段保护作品,防止作品被非法复制、传播和修改。密切关注作品在网络上的传播情况,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五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于严重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例如,多家媒体联合发布“联合维权声明”,通过各种法律途径追究未经授权的转播、盗播、盗链等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在新媒体创作和传播领域,版权和法律问题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通过以上措施,新媒体可以有效防范版权侵权,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
问:出版单位如何避免侵权行为发生?
巴音其其:出版单位避免侵权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出版单位应确保所使用的作品已经获得合法授权。这通常涉及与著作权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应详细规定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2.出版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尊重和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这包括但不限于不侵犯他人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3.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但此项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出版单位应在此期间内行使和保护自己的版式设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4.出版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审稿和版权审查制度,确保所出版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这包括对稿件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实作者的身份和作品的原创性,以及检查作品中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引用或抄袭行为。
5.如果出版单位被告知或发现可能涉及侵权问题,应立即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这可能包括与权利持有人协商解决方案、删除或修改涉嫌侵权的内容,或寻求法律建议以应对潜在的诉讼。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