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英雄联盟游戏的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


原告腾某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文化公司)经第三人英雄联盟游戏的开发商和权利人利某游戏公司(以下简称G游戏公司)授权,在国内组织和运营英雄联盟职业联赛(LPL)。双方约定G游戏公司对于游戏界面、人物名称、场景地点、短语口号等全部元素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T文化公司又委托被告上海燃某电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科技公司)作为独家服务商为LPL职业联赛及其合作俱乐部提供授权业务的管理服务。双方约定,合作中R科技公司受托开发的资产和素材自动纳入LPL品牌资产范围,被告R科技公司有权使用LPL品牌资产对外开展授权业务,但不得注册任何与英雄联盟网络游戏及相关赛事、官方活动有关的商标、著作权等,否则应及时转让给T文化公司或指定的权利方。

然而,原告T文化公司发现被告R科技公司在合作期间擅自登记注册了与英雄联盟游戏有关的2件著作权和38件商标,故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R科技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知识产权转让给T文化公司;而G游戏公司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与诉讼,并要求确认涉案知识产权归其所有,R科技公司直接转让至G游戏公司。

被告R科技公司

针对原告T文化公司的诉讼请求辩称

涉案著作权和商标内容与LPL品牌资产无关;针对第三人G游戏公司的诉讼请求辩称,R科技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如果将知识产权转让给G游戏公司,将侵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原告T文化公司表示

确认涉案知识产权均归属于第三人G游戏公司,也同意由R科技公司直接将知识产权转让至G游戏公司名下。


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虽然涉案商标权和著作权“外观”上登记在R科技公司名下,但在确定权属时,仍应当结合注册商标与登记作品实际包含的主要内容,充分考虑并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认定。

涉案商标权和著作权中核心图案均以游戏中玩家位置图标为主要构成要素,“峡谷派对”“源计划”“星守”等文字分别与游戏模式、游戏皮肤名称相对应。当事人之间相关沟通记录亦表明,涉案知识产权属于T文化公司委托R科技公司设计的资产和素材,故涉案知识产权属于与游戏元素和宣传有关的的LPL品牌资产,自始归属于游戏权利人G游戏公司。


R科技公司虽然已进入破产程序,但其主体资格仍存续;由于涉案知识产权自始归属于G游戏公司,因此转让给G游戏公司并不会侵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综上,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涉案2件著作权和38件注册商标权归第三人G游戏公司所有,被告R科技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上述知识产权转让至第三人G游戏公司名下。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及第三人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在商业创新与合作愈发活跃的当下,因为合作协议中对于权属约定的缺失,或者合作方无视权属的约定,擅自将合作过程中产出的知识产权以注册登记方式“占为己有”,由此引发相关知识产权确权纠纷,需要人民法院在相关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厘清规则、明确归属,推动形成守护创作初心、践行契约精神的健康商业环境。


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厘清IP产权归属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合作期间产生的特定知识产权成果归属作出特别约定的,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该约定合法有效,是确定知识产权权属的重要依据。尤其在多方参与的商务合作中,人民法院将根据各方间签订的数份合同性质和目的,结合智力成果包含的实际内容,全面查明并尊重当事人关于知识产权权属安排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而依法作出权属判断。

二、锚定游戏产权纠纷判准,护航行业健康发展

本案中,涉案商标和著作权中的图案和文字或来自英雄联盟游戏内容,或来自游戏LPL赛事线上、线下宣传的各类素材,这与T文化公司和R科技公司在双边合同中关于委托设计LPL品牌资产的约定相呼应;T文化公司开展所有游戏或赛事的推广均来自于G游戏公司的授权,而在该两公司的双边合同中,G游戏公司早已明确声明保留所有知识产权权属。在此情形下,上述知识产权自始归原始权利人所有。人民法院的上述认定规范了游戏运营推广合作秩序,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

法官在此提醒:

合作开发、委托创作、授权代理等市场活动中,企业主体应重视在书面合同中对于开发创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进行明确约定,避免产生权属纠纷。如发现合作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擅自登记著作权或注册商标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相关单位或个人或利害关系人还可以依法向商标主管部门申请宣告商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九条 民事权利可以根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供稿| 知识产权审判庭

文字| 谢玲

配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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