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个街角

货郎哥从80年代穿越到了2025年

面对新时代

货郎哥决定

进入直播行业继续卖货

让我们一起听听

货郎哥的直播带货故事

2025年4月26日直播带货第六天

货郎哥几经挫败依然坚信——

“我命由我不由天!!!”

瞄准《哪吒2》再出招

放个电影暖暖场


“吒粉”蜂拥直播间

上个《哪吒2》绘本


销量狂飙

再上《哪吒2》周边玩偶


给粉丝发“福利”


结果


法官说法

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及电影的角色形象,如哪吒、敖丙,均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带有这些元素的玩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权权利。未经许可通过网站、APP、直播间等渠道传播盗版电影,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刑事追责。市场监管部门可没收侵权商品、工具,并处以罚款。

货郎哥未经许可在直播中传播盗版电影作品,以此吸引流量、获取打赏或商品销售收益,已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带有《哪吒2》元素的玩偶,侵犯了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若需使用电影元素,应联系版权方授权,确保生产、销售合法性。播放电影需通过合法授权平台,销售周边应通过官方旗舰店或授权经销商‌主动规避风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nd

供稿 | 市法院民三庭

漫画 | 房奕含

编辑 | 王瑞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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