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守护民生
收集业主信息只是为了多发展客户,推销自家产品,这样的行为可能已涉嫌违法犯罪?近日,经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在法院宣判,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为做生意“攒客户”
2018年,张某某和钱某某在建材市场合开了一家商铺,主要经营吊顶生意。为了能进一步与消费者沟通,争取到多卖产品的机会,张某某不放过任何一名来店散客,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尽可能收集他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钱某某长期从事装修行业,因工作便利,手上持有大量当地小区业主的信息资源。两人通过微信频繁交换、分享手头已掌握的小区业主基本信息,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小区名称、房号等情况。获取这些信息后,张某某通过发送广告短信、电话推销等方式与一些业主取得联系,并挑选一些潜在客户,交代店里的员工进行跟进,询问购买吊顶意向,以此提升自己店铺签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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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私藏客户信息
眼见“信息”能变现为资源和钱财,且比传统的打广告、发传单等方式省时省力,张某某将自己掌握的业主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商家,通过互换共享的方式扩大自己潜在客户群。2024年底,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调查,张某某的个人手机中保存了大量非法获取的业主个人信息。自2020年8月至案发,张某某在明知获取住户个人信息违法的情况下,共收集他人信息1700余条。张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法网难逃
2025年4月,平阳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在此之前,该案件中的被告人钱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
我们在物业登记、房屋装修时留下的信息,很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资源”。一次信息泄露,可能带来无休止的骚扰电话、精准诈骗甚至人身安全隐患。业主切勿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快递单、物业登记等场景需警惕;如果发现个人信息泄露及时报案。商户经营要守住法律底线,客户信息不是“生财工具”。
来源:普通犯罪检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