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能更好地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4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大邑法院获悉,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生态修复路径,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环境双管齐下,用实际行动守护“邑”方水土。


据悉,该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针对禁渔期间,行为人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电鱼方法捕捞多种鱼类的行为,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的生态司法理念,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教育督促其主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一方面在办理案件时对涉及的公益诉讼线索进行审查并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审查起诉时,会同公益诉讼部门研究认定本案造成的渔业损失及生态损失,结合专家意见,确定了增殖放流一定数量鱼苗的补偿损失意见。

另一方面,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生态修复情况作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督促行为人修复生态环境,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保护相统一。

“接下来,我们还将持续深化‘打击+修复’司法模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机制,推进信息共享与执法司法有效衔接,凝聚更强大的生态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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